收單業務違規 聯動優勢、海科融通收央行罰單

新京報訊(記者 宓迪)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網站獲悉,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和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因相關業務違規,收到了央行罰單。

具體來看,公示表顯示,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0952.73元,並處50萬元的罰款”;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同樣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61800.86 元,並處55萬元的罰款”;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亦由於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6238.31元,並處55萬元的罰款”。

聯動優勢曾收千萬級罰單

央行官網顯示,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聯動優勢”)的業務覆蓋範圍爲全國,業務類型包括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和銀行卡收單。

這並非聯動優勢首次收到央行罰單。去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曾公佈了一張對聯動優勢千萬級別的罰單。當時央行公示表稱,其違法行爲類型爲“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監管部門對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079185.64元,並處罰款12169185.64元,合計處罰金額24248371.28元”。

企查查顯示,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由聯動優勢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公開信息顯示,聯動優勢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爲金融機構和產業升級提供創新服務的互聯網高新技術企業,2003年由中國移動和中國銀聯聯合發起成立,2016年成爲深交所上市公司海聯金匯的全資子公司。

海科融通去年曾收罰單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4月,註冊資本2.558億元,是從事金融電子支付和信息安全領域相關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的綜合性高新技術企業,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全國範圍內銀行卡收單業務類型《支付業務許可證》。

海科融通在近幾年也留有罰單在冊。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曾因爲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警告,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2018年12月,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被處罰款15萬元。

此前,海科融通還曾與資本市場聯繫在一起。根據媒體報道,2017年12月,上市公司新力金融曾宣佈將以23.79億元現金收購海科融通。2018年3月,新力金融公告終止此次重組。

根據當時新力金融公告,2018年3月23日,公司控股股東新力投資收到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方海淀科技的《通知函》中稱“基於海科融通與新力金融在 2016年7月開始重組一事歷時較久、市場環境變化較大、且與最初的規劃存在不確定的風險,經海科融通股東審慎評估,決定終止此次重組”。

新京報記者 宓迪  編輯 趙澤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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