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近年來,周寧法院創新工作舉措,充分利用綜治網格化管理體系,聘任涵蓋周寧所有社區、鄉村148名網格員爲司法送達網格聯絡員,發揮網格員人、地兩熟優勢,助力送達、調解、執行等工作開展,構建全域覆蓋的“網格化+司法送達”“網格化+司法調解”“網格化+執行”工作模式,取得了明顯成效。\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針對司法送達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房難找、門難開、人難尋”等問題,在周寧縣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周寧法院選任了別樣的“快遞員”——綜治網格員,協助訴訟文書送達。

"\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29日訊\u003C\u002Fstrong\u003E原本困難的司法送達工作,在綜治網格員的支持下,變得簡單;原本跑斷腿都找不到人或財產的執行案件,在綜治網格員的幫助下,變得快捷;原本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在綜治網格員的參與下,得到緩解……這就是日前被寧德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董明亮贊爲“網格化+司法”的“周寧樣本”創新做法。\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近年來,周寧法院創新工作舉措,充分利用綜治網格化管理體系,聘任涵蓋周寧所有社區、鄉村148名網格員爲司法送達網格聯絡員,發揮網格員人、地兩熟優勢,助力送達、調解、執行等工作開展,構建全域覆蓋的“網格化+司法送達”“網格化+司法調解”“網格化+執行”工作模式,取得了明顯成效。\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司法送達的“快遞員”\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一個案件送達工作做得好,對案件的審理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之前,就我審理的案件而言,被告大部分外出務工經商,留在家裏的都是老人,對外村人極不信任,送達工作難以開展。”周寧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林積平向記者“訴苦”。\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針對司法送達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房難找、門難開、人難尋”等問題,在周寧縣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周寧法院選任了別樣的“快遞員”——綜治網格員,協助訴訟文書送達。“從2018年9月28日獅城鎮的14名綜治網格員兼任司法送達網格聯絡員開始,周寧縣最終形成了由148名綜治網格員組成的覆蓋了全縣所有社區、鄉村的協助送達網絡,打通司法送達的‘最後一公里’。”林積平說。\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某銀行上海分行與肖某不當得利糾紛一案中,因爲涉訴糾紛地是上海,銀行預留的肖某電話長期關機,送達人員前往她的戶籍地周寧老家也是家門緊閉。自從建立“網格化+司法送達”機制後,法院便委託司法送達網格聯絡員老鄭代爲送達。老鄭輾轉通過肖某的妹妹,向肖某傳送了法院訴訟的消息,併成功讓肖某的妹妹代肖某接收了法律文書。由此,不僅避免了適用公告送達程序給原告造成的時間成本耗費,還有利於保障被告的訴訟知情權。該案的成功送達,爲周寧法院實施“網格化+司法送達”工作起到良好的開端。\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高效的‘網格化+司法送達’,離不開完善的機制。”周寧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湯健告訴記者,2018年10月,由周寧縣委政法委統籌協調,出臺《關於做好“網格化+司法送達”工作的通知》,將法院司法送達工作納入綜治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將協助法院開展送達工作列入基礎綜治部門的工作考評內容。各鄉鎮綜治辦負責本轄區內司法送達網格聯絡員名冊登記、報送、變更,以及對聯絡員的日常管理、監督、指導。法院與各鄉鎮加強溝通協作,通過明確司法送達網格聯絡員職責、建立適當報酬機制、掛鉤考評等方式,力促協助送達機制有效運行。\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周寧縣高度重視司法送達工作,創新提出‘網格化+司法送達’舉措,將人民法院司法送達工作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這也是綜治工作的一項創新。”寧德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董明亮對周寧法院的該項創新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並作出批示,“周寧法院要認真貫徹落實這一制度,積極主動作爲,深入實踐創新,努力破解送達難這一難題,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周寧樣本’。”\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協助執行的“情報員”\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除了司法送達難,在法院執行工作中,查人找物也是一大難題。雖然四級法院建立了“總對總”和“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助力解決查找被執行人財產難問題,但找人難的情況在基層法院仍然客觀存在。\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爲了解決查人找物的難題,早在2017年11月21日,周寧法院便成立了網格化執行工作室,聘任了13名綜治網格員爲首批法院協助執行員。而今,與司法送達網格聯絡員整合,實現“一員多責”的工作機制。法院不僅可以委託司法送達網格聯絡員完成執行案件的送達工作,還可以讓其反饋關於被執行人的動向與財產線索,以此對“老賴”展開“地眼”追蹤,讓“老賴”無所遁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陳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被起訴,早在2015年被周寧法院立案執行,但其一直逃避執行。2019年新年前夕,在接到網格員反饋有關被執行人陳某的行蹤後,周寧法院執行局案件承辦人立即出動,順利找到了陳某,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隨後,陳某家屬表示要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願意償還欠款。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完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該案的圓滿解決,得益於執行幹警與協助執行員暢通的信息溝通。爲確保執行信息的快捷傳遞,周寧法院執行局與協助執行員建立長效互動平臺,建立專門微信羣、QQ羣,在法院官方微信、微博、澎湃號不定期發送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組成了以法院法官爲主導、以社區網格爲單位、以信息化手段爲依託的司法服務網絡,構建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方位服務體系。\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天眼’能夠追蹤當事人,但是‘天眼’反饋的信息不是即時的,而網格協助執行員‘地眼’發現的當事人,一個電話過來,我就可以馬上出動。”周寧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凌建勇說,“對於執行員來說,只要線索可靠,能夠取得執行成效,就是24小時隨時待命。”\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彌合衝突的“調解員”\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綜治網格員不僅是“送快遞”“送情報”的好手,還是調解的能人。\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錢又不是我借的,你們找我有什麼用,誰借的錢你們就去找誰!”王某委屈地說道。\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原來,兩年前,因好友向魏某借款,出於情誼,王某爲好友提供擔保。誰知該好友欠錢不還,還玩起了失蹤,作爲擔保人的王某於今年1月被魏某訴至周寧法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當法院幹警到達王某所在村莊,被她的公公告知她早就不在村裏居住,聯繫方式也無法提供。而後,法院委託該村網格協助員老黃協助送達。老黃幾經輾轉,終於聯繫到在外務工的王某,並且對她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促成她與魏某達成和解,最終該案以魏某撤回訴訟結案。\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分調裁’機制改革,是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利器,並能及時化解平息矛盾糾紛,減輕羣衆訴累。今年來,我院繼續大膽探索,推出‘網格化+司法調解’舉措,利用網格員人、地兩熟的優勢,力爭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周寧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巫東說。\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針對管轄區域面廣、線長、點多,羣衆不便訴訟的情形,周寧法院傳承創新“楓橋經驗”,利用已建立的法院、鄉鎮、社區三級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綜治網格員觸及面廣、人緣好、熟悉當地社情民意的優勢,深化訴調對接工作。綜治網格員在第一時間對矛盾糾紛進行調處,避免了當事雙方矛盾糾紛的進一步激化,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工作格局,既減輕羣衆訴累,又緩解了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促進審判人員精審細審。\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本報記者 黃錫順 通訊員 彭雨冰)\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8908677396382212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