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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五莲县教体局已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

山东五莲杨老师“追加处理”被撤销!人民日报:国将兴,必重师而重傅

通报如下:

日前,我县发生教师杨某体罚学生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教体局、学校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目前,当事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县委、县政府全力做好教师学生的后续安抚、思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维护好师生合法权益。

【此前报道】

近日,五莲二中一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据学校和主管部门下发的通报文件,今年4月底,五连二中2016级3班学生李某某、王某某逃课,私自到操场玩耍,被该班班主任杨某某安排学生叫回,在四楼门厅内用课本抽打,造成不良影响。五莲二中对杨某某做出了处分决定:停职一个月;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承担诊疗费;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

7月2日,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班主任杨某某在学校处理的基础上下发追加处理意见:1.扣发杨某某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责成五莲二中2019新学年不再与杨某某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3.将杨某某自2019年7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善待基层教师,别动辄“追加处理”

王石川

7月28日上午,山东五莲县发布情况通报:该县教体局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此前该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并追加处理。

撤销追加处理,这一及时纠偏,还了老师公道,也抚慰了人心。

轻率的“追加处理”,本就该及时纠正,但更应反思何以出现这类动辄追加处理的现象?既有规定是严谨的,当地教体局不能像橡皮筋那样随意拉长,更不能像橡皮泥似的想揉捏就揉捏。

一旦任性扩大“自由裁量权”,不仅消解制度尊严,更会造成执“罚”混乱。教体局岂能轻易 “拉黑”老师——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处罚有度,不枉不纵,方能服人。

这一事件还引发了教师惩戒权的热议。体罚学生,于法不容,但老师有教育惩戒权,如把正当惩戒动辄扣上“体罚”帽子,会诱导老师不敢管、不想管学生,最终形成多输局面。

“国将兴,必重师而重傅”,依法保护基层教师合法权益,让老师更有动力教书育人,在教书育人中更有尊严和获得感,职能部门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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