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企業被打?是冤枉的還是確有其事?

驚蟄一過,農資旺季來臨,農資打假恰逢其時。

3月8日,農業農村部通報了2018年農藥監督抽查結果,通報中指出“在抽查的產品中,有579個產品被348家標稱生產企業否認由其生產”。通報萬衆矚目,這348家農資企業瞬間成了關注熱點,有拍手稱快的,有聲明喊冤的。那麼,這348家標稱農藥企業,到底是李逵還是李鬼呢?

農資企業被打?是冤枉的還是確有其事?

第一,市場對“標稱”的說法存在誤讀

“不合格農藥產品標稱生產企業”的說法應該是對抽檢產品的客觀描述,不代表對標稱企業違法生產的事實認定,同樣,備註中的“企業確認爲假冒其產品”也只是企業的單方面確認,並不能代表最終的結果判定。

換言之,“標稱”不意味着企業一定造假,企業否認也不能完全爲其正名,這確實對市場形成了干擾,不少人會簡單的認定這些被標稱的企業就是造假企業,而其中確實可能存在一些合法經營的企業被“躺槍”。

第二,盜證和假冒是否應該區別對待

通報公佈後,河北榮威生化、山東中新科農等多家企業紛紛發表聲明,力證這些不合格農藥並非由其生產,其中說法最多就是證件被非法盜用、企業屬“躺槍”。

以榮威生化爲例,其敵草快系列產品僅有“旺火”等5個商標,而本次查處的3起不合格產品除了盜用其證件登記號和企業名稱外,包括商標在內的其他包裝完全不同。

榮威生化相關負責人表示:“盜證”和“假冒”不同。盜證主要是盜用企業證件和企業名稱,包裝外觀和廠家正規產品區別還是很大,執法人員應該能夠輕易辨認。而假冒,是指不合格產品完全仿照正規產品的外觀,僅憑外觀很難認定,需要通過其他途徑繼續查證。對盜證和假冒,是不是應該區別對待?

第三,第三方已經認定屬於假冒,還是被標稱

另一家被標稱企業——山東聖鵬科技股份的企業人士表示,他們在接到山西省藥檢所的“產品確認函”後,第一時間就奔赴新絳縣配合當地執法機關展開了調查,新絳縣農業委員會調查後於2018年12月6日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確認經營單位的200克敵草快水劑並非山東聖鵬科技科技的產品,認定該農藥產品以此種農藥冒充他種農藥。

聖鵬科技企業人士表示,因爲已經由第三方認定產品爲假冒產品,但最後仍然出現在標稱企業名單上,且僅僅備註企業單方面的否認,對此他們也深感無奈,只能把新絳縣的處罰決定書複印件一個一個發給客戶解釋。

農資企業被打?是冤枉的還是確有其事?

第四,被盜證的苦衷、被標稱的無奈

據榮威生化等企業人士透漏,他們每年都會接到不少來自各地農業執法部們的信息確認函,每年都會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來處理這些盜證事件,而且多次向農業農村部彙報並備案。

他們真的希望能集合各界力量,徹底追查下去,將這些造假者繩之以法,給真正的合法經營者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

企業被標稱通報,給他們的正常的市場經營也帶來了很多困擾,一方面要想辦法打擊造假售假者,另一方面還要面對質疑、向正常經營的客戶解釋說明。

綜上,農業農村部的農藥督察抽檢行爲本身確實對假冒僞劣產品形成了很大程度的威懾,但在執法和通報細節上是不是還存在改進之處呢?關鍵在於,結果通報並非完全的裁定結果,反映的更多是一種執法未完成狀態,引起誤讀和爭議也就在所難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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