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黃金週已經結束,但對於黃金週的討論並未終止。有專家建議,可探索在每個季度都設置黃金週,以此滿足大衆不同的休假需求。

黃金週對於拉動旅遊等行業的消費作用明顯。但是,黃金週期間,很多地方人滿爲患,也打亂了正常生活節奏,一些弊端不斷顯現。因此,許多人呼籲以帶薪休假制度取代黃金週制度。

不過,從現實情況看,除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一些國企能比較順利地休帶薪年假、學校教師有寒暑假以外,難以認真落實帶薪休假的用人單位不在少數,尤其是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小型私營企業落實帶薪休假更加困難。

據統計,截至目前,我國法定假日和週末休息日總計爲115天,佔比超過31%。再加上用人單位給予的少則5天、多則15天帶薪休假,假期總數並不少。如果科學安排,強力推進,大衆的休假權利是可以得到保證的。而且,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休假制度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或單位對勞動者的帶薪休假落實情況不理想。要改變這一狀況,需要有關部門加強引導和執法檢查,讓更多單位重視勞動者休假權利,切實落實好帶薪休假制度,這比增設黃金週更加現實。

(責任編輯:羅伯特)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