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實名舉報還需認真謹慎

舉報“鎮雄段鐵路存在嚴重安全質量問題”微博截圖

彩雲網評特約評論員 呂海峯

據7月29日的新京報報道,有一位自稱是中鐵十二局員工的人士通過網絡,實名舉報由中鐵十二局成貴鐵路11標項目經理部修建的成貴高鐵鎮雄段,存在安全質量問題,包括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偷工減料,用水代替氣密劑等。對此,中鐵十二局宣傳科工作人員回應新京報記者稱,上述舉報失實,屬惡意舉報。

鐵路作爲我國國民經濟的一條大動脈,是國家的重要基礎設施和老百姓日常交通運行的基本載體,其安全關乎到社會穩定和民生大計。然而,要想真正實現鐵路運輸長久安全,就必須從各方面強化安全風險防範意識,構建安全風險控制體系。爲此,面對這位網絡人士的實名舉報,筆者認爲,無論其舉報是否屬實?對之都需要認真謹慎。

事實上,本次舉報是一個既涉及到鐵路安全,又涉及到鐵路建設腐敗問題的舉報。自十八大以來,中國的反腐成績儘管有目共睹,但由於腐敗的頑固性和反覆性,我們任何領域、任何單位對於反腐敗都絕不能盲目樂觀,必須更好地依靠民衆的力量,佈下反腐的天羅地網,纔有可能大有作爲。因爲,對於腐敗的監督雖然有着多種形式,但是,羣衆監督不但是其中之一,還是最爲廣泛、最爲有效的形式之一。尤其是“實名舉報”,更是羣衆監督的重要路徑之一,是架起公衆監督與紀檢部門的一座重要橋樑。相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謹慎對待每一起實名舉報,讓無數雙眼睛聚焦到權力,爲公權力能夠始終保持清廉提供足夠的續航動力。

當然,具體到這一起網絡實名舉報,我們也不能完全排除,其是因爲個人利益受損才憤而舉報。但是,無論舉報者到底是出於何種動機,對於鐵路安全以及我們當前的反腐鬥爭,都是一件好事。

爲此,筆者建議:一方面,從相關紀檢部門的角度出發,對於任何有可能暴露出腐敗問題的實名舉報,都不能忽視而過。另一方面,必須強調的是,舉報是公民的一項憲法權利,如果未經調查就輕易將其定性爲“侮辱”或者“誹謗”或者“惡意舉報”,近似於未審先判。當然,如果其舉報確屬誣陷和誹謗,任何人、任何單位都有權進行公開維權。爲此,從中鐵十二局的角度出發,面對這起實名舉報,也不用如此非常簡單地予以回應,而是應該以一種更爲認真謹慎的工作態度,對於任何有可能發現鐵路安全問題和腐敗問題的舉報,都要在切實調查之後再進行回應。畢竟事實就是事實,尤其在當前的法治社會環境下,誰也不可能通過“虛構事實”來使你蒙上“不白之冤”。

調查實名舉報還需認真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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