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实名举报还需认真谨慎

举报“镇雄段铁路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微博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吕海峰

据7月29日的新京报报道,有一位自称是中铁十二局员工的人士通过网络,实名举报由中铁十二局成贵铁路11标项目经理部修建的成贵高铁镇雄段,存在安全质量问题,包括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偷工减料,用水代替气密剂等。对此,中铁十二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上述举报失实,属恶意举报。

铁路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条大动脉,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老百姓日常交通运行的基本载体,其安全关乎到社会稳定和民生大计。然而,要想真正实现铁路运输长久安全,就必须从各方面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构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为此,面对这位网络人士的实名举报,笔者认为,无论其举报是否属实?对之都需要认真谨慎。

事实上,本次举报是一个既涉及到铁路安全,又涉及到铁路建设腐败问题的举报。自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腐成绩尽管有目共睹,但由于腐败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我们任何领域、任何单位对于反腐败都绝不能盲目乐观,必须更好地依靠民众的力量,布下反腐的天罗地网,才有可能大有作为。因为,对于腐败的监督虽然有着多种形式,但是,群众监督不但是其中之一,还是最为广泛、最为有效的形式之一。尤其是“实名举报”,更是群众监督的重要路径之一,是架起公众监督与纪检部门的一座重要桥梁。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谨慎对待每一起实名举报,让无数双眼睛聚焦到权力,为公权力能够始终保持清廉提供足够的续航动力。

当然,具体到这一起网络实名举报,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其是因为个人利益受损才愤而举报。但是,无论举报者到底是出于何种动机,对于铁路安全以及我们当前的反腐斗争,都是一件好事。

为此,笔者建议:一方面,从相关纪检部门的角度出发,对于任何有可能暴露出腐败问题的实名举报,都不能忽视而过。另一方面,必须强调的是,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如果未经调查就轻易将其定性为“侮辱”或者“诽谤”或者“恶意举报”,近似于未审先判。当然,如果其举报确属诬陷和诽谤,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有权进行公开维权。为此,从中铁十二局的角度出发,面对这起实名举报,也不用如此非常简单地予以回应,而是应该以一种更为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对于任何有可能发现铁路安全问题和腐败问题的举报,都要在切实调查之后再进行回应。毕竟事实就是事实,尤其在当前的法治社会环境下,谁也不可能通过“虚构事实”来使你蒙上“不白之冤”。

调查实名举报还需认真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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