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最深的路,是用人单位的那些“套路”

近日,偶然听到去年刚退伍的战友小富抱怨:工作4个月突然被辞退!

细问才知道,原来小富退伍后赋闲在家,正忙着找工作,就接到了一个“雪中送炭”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当地某车管所职工谢某,谢某邀请他入职该车管所,并承诺招聘会之时会优先录取他。

后来,同样被邀请的不止小富1个,还有另外2名退役老兵。

然而,在入职之初,该单位招聘部门便有人提醒,小富他们是高中学历,根本不符合单位的用人要求。

小富心里也犯了“嘀咕”,既然不符合要求,干脆就不要在这里干了,抓紧时间找其他工作。这个时候,谢某却让他们安心工作,下步改革,条件可能会改,让小富他们再等等,并承诺工作期间给他们办理“五险一金”。

于是,小富他们三人继续安心工作。2018年12月,第一次招聘会如期而至,小富三人不但没有被优先考虑,还因“学历不符合要求”直接被刷掉了。

这一次,小富三人再次动摇,趁着年终岁尾,抓紧时间重新找工作,也不耽误。毕竟他们在部队呆的时间久了,与社会有所脱节,不想再浪费时间了。

这时,谢某再次出现叫住他们,承诺这次是突发情况,下次还有招聘会,一定会优先录用他们。于是,他们再次选择相信了谢某。

一再承诺变成了一再忽悠,军人的善良和单纯被无情践踏

这一干就到了2019年2月底,期间他们虽然每个月领取1800的工资,但该车管所没有和他们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和协议,也没有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

2019年2月28日,小富三人正在大厅干活,谢某叫住他们,让他们把工资表写了,下个月不必再来上班了。就这样他们莫名其妙被辞退了,还没有等到第二次招聘会。

不知不觉,在该单位已经干了4个月的三人顿时懵了,这4个月来他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早已将车管所当成了第二个部队、第二个家,当成了自己施展才能的地方,谁知竟然遇上这种荒唐事。

他们感觉自己被“套路”了,可能一开始就不符合要求,却被忽悠在这里打了4个月的“黑工”,成了所里的廉价劳动力。

一怒之下,他们找到所长说理,谁知竟然没有找到人。通过微信联系,才知道所长出差了,而且还声称对于辞退他们的事情毫不知情,一切等他回来再说。(呵呵,出差得可真是时候啊!)

后来,经过交涉,所长干脆直接说: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你们要想继续干也可以,但保障是没有的……

一句话,将所有的责任和事情撇得一干二净!良心不会痛吗?

当兵的人只是善良和单纯,但并不傻

当初谢某带三人入职的时候,可是经过所长面试的。如今,要辞退三人,怎么可能毫不知情?谢某一个职工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既然一开始就不符合条件,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忽悠他们给所里干活?难道春节期间人少工作忙吗?把退役老兵当成傻子吗?

以用人之名,欺骗退役老兵充当廉价劳动力,这是什么行为?欺诈!这是赤裸裸的侵权!当兵的人只是善良和单纯,但并不傻,请不要把他们当作廉价劳动力!

小富三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明确指出:对招聘单位违纪违规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车管所实际招聘小富三人,既没有给他们办理“五险一金”,辞退时也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更没有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有关规定!

“每思祖国金汤固,便忆英雄铁甲寒!”军人,应当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咱们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可是,总有些无良单位和企业置若罔闻、麻木不仁、顶风作案,秉着“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流氓态度,针对退役老兵与社会脱节的弱点,把退役老兵当成廉价劳动力,剥削他们的价值,侵占他们的利益,用心何其险恶!

我不禁要多问几句:

这种情况是偶然,还是某些人有意而为之?最忙的时候忽悠退役老兵充当廉价劳动力,用完之后就把他们甩开?这个单位是不是年年都会这么干?是不是年年都有单位这样干?小富三人的遭遇,是个例,还是很多退役老兵遭遇的不公?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能够高悬法律之剑,斩断这条灰色链条!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跟各位退役老兵提醒一下,老兵退役后找工作应注意哪些事项?

提醒一:不要相信任何个人的口头承诺,找工作一定要签署劳务合同或者签订劳务协议,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各类保障和赔偿事宜,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提醒二: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合同,或者签订劳务协议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对退役军人的优惠,一定要将合同的条条框框看仔细,谨防用人单位在劳务合同中设下“陷阱”。

提醒三:招聘前应对所入职的企业或单位有所了解,多打听一下单位内部的员工是否都已签约,如果已入职且发现周边的工作人员多是“临时工”,最好及时辞职,尽快脱身,避免更长时间落入陷阱。

提醒四:个人信息不可随意泄露,证件尤其与军人有关的证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连身份证的复印件在入职前也不要轻易交出,以免被用于不正当的用途。

提醒五:在工作过程中,保留能够证明你从事这份工作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记录,这样哪怕没有签署劳务合同,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当然,老兵退役后找工作应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总之,善良也要心存锋芒,不能一味妥协、任人宰割,社会并不像部队里那样简单,企业上的老板和同事也并非都如同战友那样可靠,老兵退役后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更要多长一个心眼。

愿所有退役老兵脱下军装后,能继续保持在部队养成的军人作风,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理想事业,让自己融入到现代社会中去。

作者:鹿先森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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