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之爲器,創自伏羲……
《琴道》
(荷) 高羅佩 著
宋慧文 孔維鋒 王建欣 譯
琴制長三尺六寸五分,
象周天百六十五度,
年歲之三百六十五日也。
廣六寸,象六合也。有上下,
象天地之氣相呼吸也。
其底上曰池,下曰沼。
池者水也,水者平也,
沼者伏也,上下則下伏。
前廣而後狹,象尊卑有差也。
上圓象天,下方法地。
琴書曰:琴之爲器,
創自伏羲,成於黃帝,
法象乎乾坤,用宣乎妙道,
含太靈氣,運九十種聲。
初制五絃,加於文武,
建龍鳳之號,通鬼神之幽。
其聲正,其氣和,其形小,
其義大。如得其旨趣,則能感物。
志躁者,感之以靜;志靜者,
感之以和;和平其心憂樂不能入。
任之以天真,明其真,而返照動寂,
則生死不能累,方法豈能拘。
古之明王君子,皆精通焉。
未有聞正音而不感者也。
昔者師襄鼓琴,則有游魚出聽,
六馬仰秣。有形之物,無語之獸,
尚能感之,況於人乎!
自正音失而琴道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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