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道》

(荷) 高罗佩 著

宋慧文 孔维锋 王建欣 译

琴制长三尺六寸五分,

象周天百六十五度,

年岁之三百六十五日也。

广六寸,象六合也。有上下,

象天地之气相呼吸也。

其底上曰池,下曰沼。

池者水也,水者平也,

沼者伏也,上下则下伏。

前广而后狭,象尊卑有差也。

上圆象天,下方法地。

琴书曰:琴之为器,

创自伏羲,成于黄帝,

法象乎乾坤,用宣乎妙道,

含太灵气,运九十种声。

初制五弦,加于文武,

建龙凤之号,通鬼神之幽。

其声正,其气和,其形小,

其义大。如得其旨趣,则能感物。

志躁者,感之以静;志静者,

感之以和;和平其心忧乐不能入。

任之以天真,明其真,而返照动寂,

则生死不能累,方法岂能拘。

古之明王君子,皆精通焉。

未有闻正音而不感者也。

昔者师襄鼓琴,则有游鱼出听,

六马仰秣。有形之物,无语之兽,

尚能感之,况于人乎!

自正音失而琴道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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