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之为器,创自伏羲……
《琴道》
(荷) 高罗佩 著
宋慧文 孔维锋 王建欣 译
琴制长三尺六寸五分,
象周天百六十五度,
年岁之三百六十五日也。
广六寸,象六合也。有上下,
象天地之气相呼吸也。
其底上曰池,下曰沼。
池者水也,水者平也,
沼者伏也,上下则下伏。
前广而后狭,象尊卑有差也。
上圆象天,下方法地。
琴书曰:琴之为器,
创自伏羲,成于黄帝,
法象乎乾坤,用宣乎妙道,
含太灵气,运九十种声。
初制五弦,加于文武,
建龙凤之号,通鬼神之幽。
其声正,其气和,其形小,
其义大。如得其旨趣,则能感物。
志躁者,感之以静;志静者,
感之以和;和平其心忧乐不能入。
任之以天真,明其真,而返照动寂,
则生死不能累,方法岂能拘。
古之明王君子,皆精通焉。
未有闻正音而不感者也。
昔者师襄鼓琴,则有游鱼出听,
六马仰秣。有形之物,无语之兽,
尚能感之,况于人乎!
自正音失而琴道乖矣。
图文为诗毅原创,欢迎关注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