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意見稿中,還將河道採砂列入河道管理的禁止性行爲,取消“河道採砂”行政許可事項,意圖通過立法加大對非法採砂的打擊力度,有效遏制非法採砂行爲。\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據瞭解,意見稿中,濟南市行政區域內蓄滯洪區的管理納入適用範圍,並對河道的治理、保護、利用等具體管理內容進行進一步明確。

"\u003Cp\u003E齊魯晚報7月31日訊(記者 劉雅菲) 7月31日,《濟南市河道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在濟南市政府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記者從中獲悉,濟南將河道採砂列入河道管理的禁止性行爲,取消“河道採砂”行政許可事項,意圖通過立法加大對非法採砂的打擊力度,有效遏制非法採砂行爲。\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據瞭解,意見稿中,濟南市行政區域內蓄滯洪區的管理納入適用範圍,並對河道的治理、保護、利用等具體管理內容進行進一步明確。根據區劃調整,將大汶河濟南段列入市級管理河道實施管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規劃建設方面,此次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整了涉河建設項目審批以及事中事後監管的職責、要求。明確加強河道生態治理,注重運用生態補水、堤岸綠化、水土保持、溼地保護、黑臭水體整治等生態措施,實現河道防洪安全和生態修復有機結合。\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同時,還對河道管理範圍實施分類劃定。對河道管理範圍內的堤防、涵閘、泵站等水工程保護進行了具體規定,要求劃定工程保護範圍,明確保護職責。對河道水域和岸線資源的保護,河道管理範圍內水污染防治職責,以及河道管理範圍內的航運、輸調水,從事旅遊、觀光、文體等開發利用項目管理以及具有歷史文化價值河道的保護等管理工作中遇到新的情況、新問題,逐一進行了規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意見稿中,還將河道採砂列入河道管理的禁止性行爲,取消“河道採砂”行政許可事項,意圖通過立法加大對非法採砂的打擊力度,有效遏制非法採砂行爲。同時,依照上位法變化和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對河道管理範圍內的禁止性行爲進行了梳理歸納,並結合實際對處罰額度進行了調整。\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998115151295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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