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東南網8月1日訊(福建日報APP—新福建記者 嚴順龍)近日,我省出臺加強濱海溼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實施方案,\u003Cstrong\u003E明確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受理新增圍填海項目申請。同時,要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實現海洋資源嚴格保護、有效修復、集約利用。\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方案提出,屬於國家重大戰略項目,確需圍填海的,項目建設主體通過項目所在地設區市級自然資源部門提交用海申請材料,報省自然資源廳、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發改委嚴格審查,符合審批條件的報省政府,由省政府按照程序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對方案下發前已受理、但未取得用海批覆或未簽訂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圍填海項目,終止審批或出讓程序,其中屬國家重大戰略項目的,按照要求重新辦理用海報批手續。2018年之前已安排但尚未覈減的地方圍填海計劃指標一律作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方面,方案明確,沿海各設區市要加快制定方案,明確總體目標、年度目標、產業准入、生態修復、違法查處、責任追究、任務分工、保障措施等內容。省自然資源廳彙總形成全省圍填海現狀調查報告、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清單和處理方案。嚴格限制圍填海用於房地產開發、低水平重複建設旅遊休閒娛樂項目及污染海洋生態環境的項目。\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方案強調,對納入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清單且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圍填海項目,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相關市、縣(區)自然資源部門開展生態評估,編制生態評估報告和生態保護修復方案,並組織專家評審。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拆除。對海洋生態環境無重大影響的,嚴格按程序形成處理方案,經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並函覆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用海手續。\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方案明確,要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u003Cstrong\u003E。一是嚴格落實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和措施,全面清理非法佔用紅線區域的圍填海項目。\u003C\u002Fstrong\u003E在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內,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圍填海項目,不予辦理手續;已取得海域使用權但未利用的圍填海項目,原則上應中止。\u003Cstrong\u003E 二是加強濱海溼地保護。\u003C\u002Fstrong\u003E全面加強閩江河口溼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廈門珍稀海洋物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漳江口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深滬灣海底古森林遺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及九龍江口紅樹林、東山珊瑚礁、泉州灣河口溼地等省級自然保護區,漳州濱海火山地質地貌遺址等現有沿海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將東山溼地等亟需保護的重要濱海溼地和重要物種棲息地納入海洋特別保護區,加強對典型濱海溼地生態系統的保護。\u003Cstrong\u003E 三是強化濱海溼地整治修復。\u003C\u002Fstrong\u003E堅持自然恢復爲主、人工修復爲輔,堅持陸海統籌,實施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加強近岸海域綜合治理,從源頭上控制和改善濱海溼地環境質量。加快實施廈門、平潭等“藍色海灣”生態修復工程,啓動實施莆田“藍色海灣”生態修復工程。\u003Cstrong\u003E 四是嚴格海岸線保護。\u003C\u002Fstrong\u003E嚴格保護包括優質沙灘、典型地質地貌景觀、重要濱海溼地、紅樹林、珊瑚礁等所在的海岸線。全面建立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責任制,列入沿海設區市人民政府年度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覈內容,確保到2020年全省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國家要求。\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方案指出,沿海各市、縣(區)是加強濱海溼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沿海各地不再新編和報批海洋功能區劃;對涉海的自然資源領域專項督察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嚴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健全調查監測體系、執法監管體系,嚴格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用海行爲,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2009883732882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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