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農業保險是

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記者從昨天舉行的武進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市場化運作協議簽約儀式上獲悉,武進農業保險“聯辦共保”協議期滿後,將轉由政府指導下的保險機構承保,期滿前將設兩年半的調整過渡期。

現場武進區政府與人保武進支公司

簽訂農業保險市場化運作協議

人保武進支公司與紫金財險武進支公司

簽訂共保協議

農業保險爲農民撐起一片天

自2007年以來,武進農業保險按省、市“聯辦共保”模式運行已歷經十一年。“聯辦共保”的經營模式,即政府與保險公司按照“政府主導、商業運作、自願自主、協同推進”的原則合作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政府負責組織推動、溝通協調、監督農業保險的實施,並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保險公司牽頭按市場化運作方式開展具體實務,雙方按照5:5的比例收入分成和承擔風險。

十一年來,我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從3個險種發展到目前的18個險種,累計爲農戶提供了35.06億元的風險保障,累計理賠1.22億元,惠及20萬戶出險農戶。十一年的實踐證明,“聯辦共保”模式有效激活了我區農業保險市場,爲農業現代化和鄉村振興提供了有力支撐。

但中國產業研究報告網報告顯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業保險的密度和深度仍然很低,說明我國農業保險業務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且農險保費收入佔財產保險保費收入比例很小,這雖然與農險風險高、農民經濟承受能力差和保險公司承保能力等因素有關,市場龐大的保險需求無法釋放,這就需要探求適當的商業保險機制。農業保險面對的巨災風險是世界性難題,化解分散農業巨災風險併合理分配,需要商業性農業保險的配合併發揮靈活的市場化解機制。

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強調市場化運作

根據省、市文件精神,從2019年1月1日起,農業保險經營模式由政府與保險機構“聯辦共保”轉爲政府指導下的保險機構承保,地方政府不再參與保費收入分成、不再分擔賠付責任。

因2016年簽署的“聯辦共保合同”有效期至2021年6月12日我區將期滿前設爲過渡期,由人保武進支公司作爲主承保公司與政府簽訂承接協議,人保武進支公司與紫金財險武進支公司組建共保體,人保武進支公司作爲主承保公司是投保對象的唯一履職主體。原“聯辦共保”協議期滿,武進將按市場化運作的要求組織開展新的招投標工作

農業保險市場化運作後,地方政府將建立完善政府部門與保險機構的聯動協作機制,建立常態化監管與評價制度,指導保險機構建立覆蓋全面、規範高效的服務體系,切實維護農民利益。保險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法律法規,加快市場化經營,加大資源投入,構建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持續開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工作,爲農業生產提供多層次可持續的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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