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尽管征求意见稿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用户携号转网,但运营商未必是“听话的乖孩子”,因为携号转网对某些运营商来说意味着客户流失,影响业绩,可能设置隐形门槛干扰携号转网。而运营商为减少携号转网留住用户,会制造哪些隐形门槛值得警惕。

携号转网,能否解除长达近千年的在网协议?

记者1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已结合前期实践形成《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携号转网申请与办理流程、市场服务管理等一系列环节,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用户需同时满足5项条件。(新华社8月1日)

经过几年试点,在《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管理办法》以及去年新业务受理流程的推动下,我国携号转网取得一定成效,来自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已有230万用户携号转网。但从相关报道看,部分用户携号转网遭遇障碍,用户自由选择权受影响,也影响行业发展。

携号转网无疑是个好举措,既有利于用户选择更好的运营商,也能倒逼行业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所以,国家层面积极推动携号转网。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目的是为携号转网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就意见稿规定而言,吸取了过去试点的经验和教训,比现行办法更完善。

譬如,在用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方面,现行办法规定了7项,而征求意见稿压缩为5项,就是一种进步。再比如,在协议管理、市场和服务管理等方面,意见稿更加完善。不过,该征求意见稿一旦正式实施,能否确保用户自由携号转网还是未知数,坦率说仍可能面临阻力。

这是因为,用户与运营商之前所签的长期协议会限制不少用户自由携号转网。例如,有的靓号合约期29年,有的号码在网协议长达近千年。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才能携号转网,但解除这种长期协议恐怕不容易。

携号转网,能否解除长达近千年的在网协议?

运营商不想让自己的用户流失,将成为另一大阻力。尽管征求意见稿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用户携号转网,但运营商未必是“听话的乖孩子”,因为携号转网对某些运营商来说意味着客户流失,影响业绩,可能设置隐形门槛干扰携号转网。

另外,技术问题也有可能成为一种“门槛”。携号转网既需要三大运营商改造运营系统,由于16亿用户规模庞大、运营系统复杂,有可能影响携号转网实施效果;而且,据说各行各业应用系统也要协同配合,又是一种考验。一旦改造、配合不好就会成为携号转网的障碍。

因为用户一般不愿意看到携号转网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更不愿意看到携号转网后使用问题多多。而出现任何一种问题,都有可能成为运营商制造障碍的理由和借口。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自由携号转网,既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也需要相应技术支撑,两者须紧密配合。

很显然,携号转网的门槛越低,用户选择自由度越高,我国越有希望实现预期目的。而各种有形的、隐形的“门槛”,应该尽量去减少。比如,长期协议限制携号转网就是有形门槛,如何破解就值得思考。而运营商为减少携号转网留住用户,会制造哪些隐形门槛值得警惕。

也就是说,要想实现用户自由携号转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监管者在制度、技术等方面有更多作为,也希望运营商把携号转网视为提升服务的新契机,而不是限制用户转网。另外,也希望各行各业给予积极配合。更希望用户在携号转网过程中要敢于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携号转网,能否解除长达近千年的在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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