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聲巨響打破寧靜,電動車駕駛人被撞身亡。而數秒後,又一聲巨響劃破夜空,肇事車輛衝進路旁公共廁所。

案情回顧

2019年3月10日1時43分許,馬某醉酒後駕駛粵B3B59H號牌白色比亞迪小車行駛至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大洋路由北往南行駛至大洋花園路段時,車頭與同向行駛由郭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郭某當場死亡以及兩車部分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男子醉酒駕車致一人死亡!車主涉嫌共同犯罪!

碰撞發生後,因車輛失控,馬某駕駛的車輛再次與位於事故現場南行約100米的公廁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氣囊爆開、冒煙、嚴重損壞及公廁損壞。

男子醉酒駕車致一人死亡!車主涉嫌共同犯罪!

鮮血、破碎、死亡……這個令人心顫的事故現場,背後隱藏着多少致命的錯誤?

如果騎着電動車的他不走上機動車道,他是否能躲過這場意外?

錯誤一

男子醉酒駕車致一人死亡!車主涉嫌共同犯罪!

事故現場,明晃晃的指示牌在黑夜裏格外亮眼,明明非機動車道就在身旁,可死者郭某卻無視這交通指示,駕駛着“肉包鐵”在機動車道上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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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駛上機動車道的那一刻危險的“地雷”便已埋在身邊!而引爆這顆“地雷”就是酒後仍開車上路的他!

錯誤二

男子醉酒駕車致一人死亡!車主涉嫌共同犯罪!

經現場檢測,肇事司機馬某的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爲169mg/100ml。

男子醉酒駕車致一人死亡!車主涉嫌共同犯罪!

隨後,經抽血檢測,馬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爲144.23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酒後駕車致人死亡。事發前,究竟發生何事?深圳交警立即展開後續調查

肇事司機馬某稱:這輛車不是他的!車主另有其人!

經查,粵B3B59H號牌小車的車主爲李某,據車主李某供述,其與馬某是客戶關係。2019年3月9日晚,李某、馬某以及雙方的同事一共二十一人一起在大洋路一飯店聚餐,飯後一行人步行到附近KTV唱歌喝酒。

接連兩場酒局結束,此時已經是凌晨1時30分左右。

馬某提議要去酒吧繼續玩,其中,一部分人選擇坐出租車,然而馬某卻選擇了自己駕駛車輛李某的粵B3B59H號牌小車。

李某目送着馬某將車開走後,自己和其他人坐上了出租車,幾分鐘後就接到了電話稱出事了!

錯誤三

男子醉酒駕車致一人死亡!車主涉嫌共同犯罪!

據小車車主李某供述:喫飯之前他將車鑰匙交給了馬某,得知馬某打算酒後駕駛機動車時他曾勸阻過馬某不要開車,但馬某沒有聽勸。

由於馬某是李某的客戶,李某不好意思多說什麼,只好說讓他開車小心點。

在明知馬某有飲酒行爲的情況下,李某仍將自己的小車交由馬某駕駛其行爲涉嫌共同犯罪,馬某、李某兩人的行爲均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一人酒駕,兩人涉罪。請牢記:明知他人飲酒還借車,必將成爲危險駕駛共犯!

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分爲以下幾種

一是在飲酒過程中,行爲人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仍極力勸酒或脅迫、刺激其飲酒,且飲酒後不給其找代駕的行爲。

二是行爲人明知駕駛員飲酒,教唆、脅迫或命令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爲。

三是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出借給借用人的行爲。

這一夜,三個家庭無眠,血與淚的代價告誡着所有交通參與者。

事故與違法同行

每一次交通違法,都可能讓自己身處險境,每一次無視交通法規都可能讓他人命喪當場!請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對家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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