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7月29日6時44分,淇縣北陽鎮棗生村村民宋某(女)與其女兒耿某騎電動車路過龐某的西瓜地時,宋某下地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該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覈查,在民警耐心教育訓誡下,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先,主動退還了之前賠償的300元,雙方達成諒解。

針對“瓜農拽倒摘瓜女子倒賠300元”一事,8月2日晚,河南省鶴壁市淇縣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通報稱,摘瓜女子已退還瓜農賠償款。

瓜農拽倒“摘瓜”女子倒賠300元續:“摘瓜”者已退還瓜農賠償款

2019年7月29日6時44分,淇縣北陽鎮棗生村村民宋某(女)與其女兒耿某騎電動車路過龐某的西瓜地時,宋某下地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當她與女兒騎電動自行車離開時,龐某追趕中拉拽電動車把,致使三人同時摔倒。耿某雙膝蓋擦傷,電動車車把摔壞。

民警處警後進行了詢問,因西瓜價值小,情節顯著輕微,對宋某及其女兒的行爲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考慮到宋某及其女兒受傷,即進行了現場調解,龐某賠償宋某傷情300元錢。

該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覈查,在民警耐心教育訓誡下,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先,主動退還了之前賠償的300元,雙方達成諒解。同時,派出所民警也幫助龐某採取了安全防範措施,設醒目標語提醒勸戒隨意摘瓜行爲。

轉自:東方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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