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由于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大力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民的生活也愈加的富裕,有钱了,人们就想要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开始追求高品质,高质量,他们就开始在村子里新建房,出现了很多违规建筑。虽然我国地大物博,国土面积大约有960万平方千米,居世界第三,但是我国同时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平均分配下来土地资源还是非常紧张的,所以我国对农民建房有规定,不能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否则会被村干部强制拆除,但是有三种情况的“一户多宅”是被允许的。

一、多处房屋的总面积在标准范围之内

因为我国土地资源比较紧张,所以国家规定了农民建房的房屋面积,在农村新建、扩建、翻新的的宅基地面积,大致在80平方米-120平方米,在农村建房不能超过这个范围,否则是会被强制拆除的,但是这个规定的房屋面积规定的其实是多处房屋的总面积不能超过这个标准。

有的农民在分配宅基地的时候可能会分配到面积偏小的房子,不够家里所有人的居住,所以会重新选址建立新的房屋,就变成了“一户多宅”,但是只要总面积不超过标准,就属于合法的房屋,村干部也是没有权利强制拆除的。

二、合法继承的宅基地

现在的子女大都不愿意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子女成家的时候,父母会给孩子重新购买宅基地或是新房子,但是等父母过世了以后,还是把房子就给孩子,让孩子来继承,这样的情况下,子女们就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不过,这样的“一户多宅”也是被允许的,村干部不能收回多余的宅基地,也不能强制拆除上面的建筑物。

三、合法交易获得的宅基地

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是拥有它的使用权,可以在土地上建造房屋供自家居住,不能买卖宅基地,但是随着国家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允许农民在村内部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有的农民就会在村民内部再购买块宅基地居住,就会出现“一户多宅”的现象,不过,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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