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張小中在2015年擔任村委員會計期間,瞞着村主任所有收支不經村幹部同意,勾結陳新光(當時鄉里派到村裏的掛職書記)一人蓋章,致使村裏賬目上的十幾萬元支出,具體用在什麼地方,無人知道,羣衆一再要求賬目公開,他置之不理,嚴重違反賬經制度,張小中和陳新光在未經徵得村幹部、黨員、羣衆同意下,沒有公開投標的情況下,私自把村南河堤上的楊樹盜賣,賣了多少錢,幹部羣衆無人知曉,2018年張小中在美麗鄉村建設中專權獨斷,村內一切開支未經村幹部、黨員研究私自決定賬目存在嚴重問題。肖慧梅(村長)與張爲紅因瑣事發生爭吵撕扯推打,張小中跑過去二話不說,直接上去一腳把張爲紅踹翻在水泥馬路上進行歐打,致張爲紅受傷住院,其兒子在部隊無心服股,吵着要回去,其家人及村民打着橫幅到鄉政府上訪,此事在當地影響十分惡劣,村書記是基層羣衆的領導者,代表的是黨的形象,張小中在光天化日,多人在場的情況下對軍屬,殘疾人進行毆打,踐踏羣衆中的光輝形象和尊嚴,張小中身爲村書記依仗他哥在公安局上班,暴打軍屬殘疾人,他的行爲完全夠的上村霸。

原標題:聯名舉報河南獲嘉縣村官惡霸張小中 其哥在局裏工作

(法制網 王明) 河南省新鄉市獲嘉縣大新莊鄉東劉村共300多口人,55戶(黨員15人),現在30戶聯名(其中黨員10人)簽字,請求政府對村官惡霸張小中繩之以法。

1、僞造鄉政府黨委、信件,開假證明。張小中在張德新留黨察看處分到期恢復資格中弄虛作假,在張德新經過兩次黨員投票,都未過半數,不能恢復黨員資格的情況下,張小中勾結鄉里某些人,開具假證明,僞造鄉黨委決議,欺騙支部成員王植山、張新合,並分開讓他們倆在擬好的支部決議和會議記錄中分開簽字,並讓張德新的侄媳肖慧梅在場作記錄人(非黨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泄露黨的祕密,致使政府和黨的形象在羣衆中造成惡劣影響,大大降低黨在羣衆中的形象。

2、盜賣集體財產,賬目不公開

張小中在2015年擔任村委員會計期間,瞞着村主任所有收支不經村幹部同意,勾結陳新光(當時鄉里派到村裏的掛職書記)一人蓋章,致使村裏賬目上的十幾萬元支出,具體用在什麼地方,無人知道,羣衆一再要求賬目公開,他置之不理,嚴重違反賬經制度,張小中和陳新光在未經徵得村幹部、黨員、羣衆同意下,沒有公開投標的情況下,私自把村南河堤上的楊樹盜賣,賣了多少錢,幹部羣衆無人知曉,2018年張小中在美麗鄉村建設中專權獨斷,村內一切開支未經村幹部、黨員研究私自決定賬目存在嚴重問題。

3、張小中及村幹部多佔宅基地。

張小中只有1個兒子,現在他佔有兩處宅基地,羣衆去上訪,他拿出了兩處宅基地證。兩處宅基地都是他父親(張功祖)的姓名。土地法規定,1個人不準佔有兩處宅基地,羣衆去土地局問了,最後辦的一批土地證是1999年,他的土地證顯示是2004年,顯然就是僞造的,村長肖慧梅和村會計張興榮都是一個兒子,現在也多佔着一處宅基地,使我村宅基地狀況管理混亂,羣衆紛紛效仿,私拉硬佔多佔的情況嚴重致使該正常劃宅基地的羣衆不能劃。

4、私自聘用村會計和私自指定財務監管。

張小中在東劉村村幹部嚴重超員的情況下,(東劉村共300多人,支委3人、村委2人),沒有徵得黨員幹部同意下,私自把他的自己人安排當村會計,每年又多給村裏增加一萬元(會計工資)的負擔,在沒有徵得黨員幹部羣衆意見下,私自指定財務監管,只讓監管在會議記錄中籤字,不讓在單據上或者背面簽字,致使報的帳和會議記錄中籤字報的不一樣,他給財務監管說,咱大隊的財務條多着呢,這個不能報報那個條。還會碰不着這個錢數。

5、搞獨裁霸權,無領導能力。

張小中在村裏各項事務中一手遮天,目中無人,我行我素,大事、小事不與村裏幹部商量,私自決定,對我村集體財產(豬場)的事情不管不問,致使我村集體財產損失巨大,村南邊河堤開口兩年多不管不問,致使村裏一百畝土地無法澆地,羣衆生產嚴重受到影響,一直到現在,還沒有堵上。

2017年,村西河邊楊樹,沒有經過黨委,村委研究決定,沒有公開投標,把價值70000多元的樹,私自賣50000多元(當時其他買樹的已經打過價,出70000多元。)到現在沒有入帳,2017年村東北地張天河承包款2100元沒入帳,又讓張天河清了幾次喫飯,花費1200元,說以後頂承包地款,2017年村南河邊樹又私自賣5100元沒有入帳,村路西張爲民承包地投標押金5000元沒有入帳,村路西地國家補貼款2015、2016、2018、2018四年12000元四年沒有入帳。

6、張小中作爲新入黨黨員,並不能立馬擔任黨內職務,張小中母親嚴重癱瘓,沒有語言表達能力,在選舉與被選舉中張小中一個人代替兩個人投票,嚴重違反黨的章程。

7、暴打軍屬殘疾人

張小中對軍屬殘疾人張爲紅(貧困戶)進行暴打。

肖慧梅(村長)與張爲紅因瑣事發生爭吵撕扯推打,張小中跑過去二話不說,直接上去一腳把張爲紅踹翻在水泥馬路上進行歐打,致張爲紅受傷住院,其兒子在部隊無心服股,吵着要回去,其家人及村民打着橫幅到鄉政府上訪,此事在當地影響十分惡劣,村書記是基層羣衆的領導者,代表的是黨的形象,張小中在光天化日,多人在場的情況下對軍屬,殘疾人進行毆打,踐踏羣衆中的光輝形象和尊嚴,張小中身爲村書記依仗他哥在公安局上班,暴打軍屬殘疾人,他的行爲完全夠的上村霸。東劉村共300多口人,55戶(黨員15人),現在30戶聯名(其中黨員10人)簽字,請求黨政府罷免張小中一切黨內職務,撤銷其黨員資格,追究其責任。

我村黨員和羣衆聯名簽字,集體將逐級到縣、市、省、北京反映,強烈要求上級部門嚴查,請求媒體曝光,罷免其黨員資格,撤銷一切職務,掃黑除惡,剷除毒瘤,查處保護傘,並追究其責任,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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