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刑事法庭起诉阿萨德,是妄图在和平的幼苗生根之前将它消灭

历史学家约翰·劳兰解释说,国际刑事法院试图起诉叙利亚总统阿萨德,暴露出其独裁和好战倾向。

据媒体报道,“一群叙利亚难民和他们的伦敦律师”发现了一个“巧妙的法律把戏”,迫使国际刑事法院起诉叙利亚总统巴沙尔阿萨德。这再次表明,国际司法存在危险的腐败。

由于叙利亚军队及其俄罗斯和伊朗盟友的军事胜利,叙利亚战争几乎结束。叙利亚开始重新融入国际社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已重新开放其在大马士革的大使馆;苏丹总统奥马尔•巴希尔访问了叙利亚,埃及高级官员也访问了叙利亚;叙利亚官员参加了泛阿拉伯峰会;甚至以色列也在叙利亚问题上与俄罗斯保持对话。简而言之,随着叙利亚自己开始痛苦地寻求国内和平,局势正在慢慢正常化。

让阿萨德受到起诉的企图,是妄图在和平的幼苗生根之前将它们消灭。对阿萨德的任何起诉,都将破坏这种缓慢接受叙利亚总统是解决方案的一部分的态度。当连英国政府都承认阿萨德会留下来,而且必须与他达成和平时,他那些顽固的敌人担心他们的战利品即将从他们手中溜走。如果这意味着维持阿萨德的话,他们不想要和平。

在国际刑事法庭起诉阿萨德,是妄图在和平的幼苗生根之前将它消灭

我们知道,起诉的目的是破坏任何和平进程,因为这种指控在国际刑法中是老掉牙的。1995年波斯尼亚内战结束时,对波斯尼亚塞族领导人,特别是卡拉季奇发出了起诉,是为了将他们从代顿和平谈判中驱逐出去。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当时的庭长安东尼奥·卡塞塞在1995年对卡拉季奇发出起诉书后不久说,发出起诉书的理由是:“起诉书意味着这些先生将不能参加和平谈判”(意大利《安盟》日报1995年7月26日引述)。顺便提一句,卡塞塞本人也鼓励检察官提起这些诉讼,尽管作为法官和法庭庭长,他本应保持中立。

“法律伎俩”旨对这样一个事实视而不见,即叙利亚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因此不受其管辖。阿萨德的敌人正试图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即叙利亚不在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他们试图将一项原则适用于叙利亚。

不幸的是,国际刑事法院去年也将这一原则适用于缅甸。去年9月,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同意可以对缅甸提起诉讼,尽管该国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因为该国涉嫌犯下的罪行- -驱逐出境- -已导致人们逃往孟加拉国,孟加拉国是该规约的缔约国。同样,叙利亚的敌人希望,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缔约国约旦境内的叙利亚难民的存在,将使他们能够追捕阿萨德。这是第一次有人提到叙利亚境内发生的“驱逐出境”,但他们似乎并不在意,尽管大马士革被控犯有各种各样的其他罪行。

对缅甸和孟加拉国的裁决说明,国际正义只是一个笑话。向缅甸当局行使管辖权的决定违反了1969年维也纳公约中所表达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该公约规定,自由同意原则“得到普遍承认”。

在国际刑事法庭起诉阿萨德,是妄图在和平的幼苗生根之前将它消灭

所有组织的权力都是由法律决定的。即使是主权政府,其权力也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一个国际组织有权决定自己的权力,并将其管辖权扩大到尚未接受它的国家,这一想法是对法治的公然违。

在过去,这样的要求相当于宣战,因为这样的要求只能通过武力来解决。例如,1914年7月23日,奥地利要求其警察有权在塞尔维亚境内对6月29日在萨拉热窝刺杀费迪南德大公一事进行调查。它就此向贝尔格莱德发出最后通牒,但遭到塞尔维亚的拒绝。结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维也纳以惩罚犯下这一罪行的人的权利的名义发动了这场战争。

国际刑事法庭试图将其可悲的统治扩展到叙利亚,从而破坏那里刚刚萌芽的和平,这可能会进一步损害其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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