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大余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在值班时,突然有个年轻男子来到值班室,开始支支吾吾一直不说话。在民警的热情接待和追问下,他道出真相:他叫叶某,今天是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什么情况?怎么回事?

原来,

叶某看到警方铺天盖地的反诈宣传后,

想到自己当初出租微信收款码,

供诈骗分子洗钱使用,

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万元。

明知他人用其账户实施诈骗,

仍为诈骗分子提供账户,

叶某属于诈骗犯罪的共犯,

案发后即被警方网上追逃。

犯了事潜逃总不是办法,

越来越紧张,越来越苦恼,

最终想通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争取警方的从宽处理。

来源: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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