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6日上午,餘姚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2019年6月,經中共餘姚市委批准,餘姚市紀委市監委對餘姚市房屋動遷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黨組書記馬麗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馬麗萍在擔任餘姚市房屋動遷管理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結夥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罪。

涉嫌貪污罪 餘姚房屋動遷辦原主任馬麗萍被“雙開”

8月6日上午,餘姚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2019年6月,經中共餘姚市委批准,餘姚市紀委市監委對餘姚市房屋動遷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黨組書記馬麗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馬麗萍在擔任餘姚市房屋動遷管理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結夥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罪。

馬麗萍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餘姚市委批准,餘姚市紀委市監委決定給予馬麗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馬麗萍涉嫌貪污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審查調查期間,馬麗萍在悔過書中反思,自己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平時放鬆了政治理論和黨紀黨規的學習,忘記了初心和使命,導致理想信念滑坡、黨性原則喪失,特別是臨近退休,因爲虛榮和攀比心理,“三觀”發生扭曲,貪慾逐漸膨脹,在職業操守與個人利益之間沒有作出正確的選擇,沒有用黨紀國法嚴格約束自己,最後一步步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她表示愧對組織的教育和培養,願意接受組織處理和法律制裁。

【馬麗萍簡歷】

馬麗萍,女,漢族,浙江餘姚人,1967年1月出生,1988年6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988.06—1996.01 餘姚市丈亭鎮計生專管員,教文衛辦副主任;

1996.01—2005.12 餘姚市河姆渡鎮副鎮長、黨委委員(宣傳),黨委副書記;

2005.12—2014.11 餘姚市梨洲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14.11—2019.06 餘姚市房屋動遷管理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9.06 被免去餘姚市房屋動遷管理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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