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法工作報告修改49處,今年將完善正當防衛司法解釋

新京報快訊(記者 何強)3月19日,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3月15日分別表決通過了關於這兩個報告的決議,批准了這兩個報告。

記者注意到,新華社受權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相較於3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的工作報告相比,有49處修改。其中,“深刻汲取冤錯案件教訓”新增入報告。在2019年工作安排上,新增了“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中小微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完善有關正當防衛司法解釋,鼓勵見義勇爲,弘揚社會正氣”等內容。

強化完善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等內容

3月12日上午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周強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3月12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審議、討論報告;13日,全國人大代表繼續審議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和機關各單位負責人帶隊赴各代表團聽取全國人大代表審議報告情況,當面聽取意見建議,同時聽取全國政協委員討論情況。

3月12日下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河南省代表團全體會議上,周強聽取河南團代表的審議發言和建議後說:“很多代表都提到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經驗,比如破解法院工作中當前一些新的挑戰和難題,比如案件太多的問題,把非訴訟解決機制提在前面,綜合治理、溯源治理、信息化建設,還有誠信體系建設等。這些意見對於破解難題、深化改革很有幫助。”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周強要求對報告修改意見逐條記錄、逐個分析,並指導報告起草組認真研究修改。報告共修改充實49處,其中主文47處,附件2處,強化完善了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鼓勵正當防衛等人民羣衆普遍關心的內容。

記者對比發現,上述代表的意見在審議通過的報告中也有所體現。比如回顧2018年主要工作時,在嚴懲嚴重危害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犯罪方面,將“切實保障人民羣衆‘舌尖上的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新增入報告。在2019年工作上,提出要 “進一步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完善正當防衛司法解釋 鼓勵見義勇爲

記者注意到,3月12日,周強在回顧2018年主要工作時指出,最高法院“依法支持公民通過正當防衛同犯罪行爲作鬥爭,保護見義勇爲,弘揚社會正氣。”

此次新華社發佈的報告除保留上述內容外,在2019年工作安排中還指出,要“完善有關正當防衛司法解釋,鼓勵見義勇爲,弘揚社會正氣。”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關於正當防衛的司法實踐備受關注。最高檢將“崑山反殺案”、趙宇見義勇爲案寫入了報告,稱“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如何把握防衛限度?多名代表委員建議“兩高”要及時出臺正當防衛司法解釋。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人蔡學恩在全國兩會期間曾表示,目前司法機關認定正當防衛的門檻過高。 一般認爲,正當防衛成立,應當同時符合起因條件、時間條件、主觀條件、對象條件、限度條件等五個條件。在司法實踐中,司法人員在處理具體的案情時,還要參照刑法理論,從法條中提取歸納出某種情形的條件,再將其與案情一一比對認定。

“在這樣的多重條件限定下,正當防衛的認定似乎顯得相當嚴格。”他建議“兩高”儘快出臺關於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統一全國司法裁判標準。司法解釋要對涉及正當防衛性質的認定、防衛前提的把握、防衛過當的判斷、特殊防衛的適用等方面進行明確,推動正當防衛制度的正確適用,將相關規定明確、細化,要讓普通公民好理解、好判斷、好操作。

3月19日下午,聽聞最高法將完善正當防衛司法解釋後,蔡學恩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無論是法律人還是老百姓都在關注這個熱點問題,“兩高”要適應在法治建設進程中如何更科學地去追求現代法治文明,不同的人羣要達成對見義勇爲的共同價值認同。

蔡學恩認爲,此次最高法明確今年將出臺正當防衛司法解釋,基層辦案單位能夠圍繞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等法律規制問題,最大限度追求正當防衛的價值本源,而不是從書面到書面的認定。“‘反殺案’這麼多,需要我們對現有法律規定做一個全面審視,需要有一個準確判斷。最高法院出臺司法解釋,對正當防衛的正確實施有積極推動作用。”

新增“深刻汲取冤錯案件教訓”

周強12日在報告中指出,“完善冤假錯案防範糾正機制,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糾正‘五週殺人案’等重大冤錯案件10件。”

新華社發佈的工作報告,將“深刻汲取冤錯案件教訓”放在了此句前邊。記者注意到,在此次全國兩會期間,多名代表委員談到了冤錯案件問題。

全國政協社法委主任、最高法院原副院長沈德詠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導致冤假錯案發生的原因很多,有一些是司法人員認識錯誤、能力不足、技術落後等原因引起,當然,司法人員底線失守確實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司法是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辦了冤假錯案,公平正義就會蕩然無存。所以,防範冤假錯案,是所有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應盡的職責,是必須堅守的底線所在。”

全國政協常委、最高法副院長李少平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冤假錯案的發生,不僅使無辜者蒙受冤屈,而且影響司法的權威和公信力,還會損害社會公衆對法律和法治的信仰。

他同時指出,防範冤假錯案是一個系統工程,既需多措並舉,也需控辯審等訴訟主體凝聚共識、共同推進。當前,社會各界對防範冤假錯案已經達成高度共識。人民法院將抓住難得的歷史契機,以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爲抓手,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建立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機制,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對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加以完善

新華社發佈的報告在2019年工作安排中,新增今年將“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涉衆型經濟犯罪、涉地下錢莊犯罪、涉稅犯罪和涉網絡犯罪”、“依法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等內容。

此外,報告對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等方面內容也作了完善。

3月12日,周強在報告中指出,2019年將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新華社發佈的報告則對此更加細化,稱“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中小微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最高法院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優化法治營商環境。3月1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之後,“兩高”負責人首次走上部長通道,最高法副院長江必新表示,我們將嚴格區分民事糾紛和犯罪判決,決不能把民事糾紛當成刑事案件來處理,決不能把民事責任轉化爲刑事責任,決不能因爲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規範的行爲,而置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於死地。

新京報記者 何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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