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开头案例中的晨子,虽然为家庭生育三个孩子,又多年包揽家务照顾一家老小,但没有得到对“财权”的控制,更不用提通过“财权”继而掌握“事权”,规划家庭长期发展。许多文章打着女性地位崛起的旗帜,过分强调精致的主妇太太生活,言语间却在分明挑拨,将淡化女性家庭责任感视为理所应当,又过度强化女性权利,甚至出现权利“越界”——财权支撑不起事权。

思辨|男权女权争论原因剖析——家庭事权财权不统一

一桩离婚事儿

2019年7月29日凌晨,晨子(化名)父亲驱车从上海前往安徽某市,一夜赶到前女婿家里,将离婚后无家可归的女儿接到上海暂住。

晨子今年27岁,22岁时不顾全家人反对,毅然决然嫁给现在的前夫,婚后当起家庭主妇,育有2女1男。不知何时丈夫出轨,最终提出与晨子离婚。

开始晨子没有将离婚的事情告诉父亲,结果离奇的事情发生后面。离婚手续办完后,晨子前夫要求她继续留在家里,称“离婚不离家,孩子需要人照顾”。晨子这才向父亲诉说,父亲一怒之下,连夜赶车将她从前夫家里接回。

27岁的女人,3个孩子的妈妈,高中不到的学历,脱离社会太久。晨子属于典型的“三无”人员:无学历、无工作、无存款。

事权财权分配演变

事权,顾名思义即指掌握决策事务的权力。财权,意在筹集、掌握与分配资金的权力。

这二者常见于国家财政治理中,指政府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与其所筹集、掌握与分配财政资金权力。政府部门有了收入,留于自用的部分,将自主规划财政资金的使用用途,这便是事权。可以说,财权与事权是相辅相成,甚至财权的大小,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事权的大小。

开头案例中的晨子,虽然为家庭生育三个孩子,又多年包揽家务照顾一家老小,但没有得到对“财权”的控制,更不用提通过“财权”继而掌握“事权”,规划家庭长期发展。以至于净身出户却束手无策。

所以,从某种意义看,家庭结构也类似于一个国家,夫妻双方承担着在家庭建设与发展中的任务与责任,并在外部劳动中获取财资,用于维持生存与发展。

家庭中的事权与财权便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一个家庭中善于决策的一方将资金用于再分配,反过来获得的收益将继续支撑家庭下一步的发展。例如,给孩子上更好的学校,更好的补习班,给父母更好的生活品质,营造更优质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的不断进步。

在新中国解放之前,可以说,大部分家庭的事权与财权是相对统一的:男人赚钱养家,负责家庭决策——财权事权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女人相夫教子,洗衣做饭,没有经济收入来源,话语权自然就弱。包揽家务“义不容辞”。

新中国解放后,妇女走进学校,拿起课本,开始和男人平起平坐的读起书来。甚至不少女性读书比男人还好。女性知识分子在工作岗位的崛起,给家庭带来了一笔收入。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女性不再依靠丈夫的财力生活时,精神面貌必然发生变化,追求独立、自主的生活态度,让她们渴望在家中能站得住脚,说话算话。这其实是财力——财权——事权的一个演化过程。拥有财力的女性有了分配资产的权力,通常进而会诉求参与家庭决策。从而保障自己在婚姻中那些看不见的“权利”与看得见的权利。

这样的个例慢慢汇聚,最终成为一种力量。这一演变主要的过程,或许是改革开放到2019年,短短数十年发生的。

家庭事权与财权争夺

有了财权,女性想要的事权主要是在大事决策权以及在家庭中自由言论权。洗衣做饭不再是女人每天的必备功课,男人也要下厨房;打扫卫生拖地板不再是女性的专属工作;家庭财产处置不再由男人一人说了算,共同财产共同分配,婚后女性拿积蓄贴补自己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必被说成“救济”。

当然,若想正确认识男权女权,恐怕要先各自承担好各自的责任再论。许多文章打着女性地位崛起的旗帜,过分强调精致的主妇太太生活,言语间却在分明挑拨,将淡化女性家庭责任感视为理所应当,又过度强化女性权利,甚至出现权利“越界”——财权支撑不起事权。进而淡薄了夫妻双方的情感,激化了矛盾冲突。又将婚姻中男性出轨归咎于女性的“不作为”:缺乏性感与吸引力、性格强势或性格太软弱、不会操持家务……婚姻中“受害者有罪论”甚嚣尘上,迎合了在婚姻中侵犯配偶合理权利的人的心理。

男权女权争论不休,或许根源是对财权与事权合理分配权的一场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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