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億罰單開給"湖南第一莊"!100萬本金加近百倍槓桿,炒內幕4個月狂賺2個億,昔日"資本湘軍"今凋零

雲中隼 今天

4億罰單開給

一樁6年前的內幕交易案於近日浮出水面,涉及創業板大牛股——中青寶,以及此前業內風雲一時的超級牛散——歐陽雪初,號稱“湖南第一莊”。

日前,證監會網站披露一起內幕交易案的具體信息,涉案方因在2013年內幕交易中青寶而被採取“沒一罰一”的行政處罰,合計罰沒金額近4億元,可算是近年來爲數不多的大罰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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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市場公開信息來看,此次監管處罰的涉案人正是此前業內風雲一時的“湖南第一莊”歐陽雪初,其內幕交易的精巧套路更是源於其豐富的做莊經驗。快進快出突擊買入中青寶,且通過100萬本金,加上93倍槓桿,4個月狂賺1.97億,不得不令市場矚目。

“吹風”董事長獲取內幕消息

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參與上市公司調研的機會少之又少。而作爲昔日著名“莊家”,陽雪初獲取內幕消息的方式令普通投資者望塵莫及。

根據決定書,2013年3月,陽雪初與新華基金的兩名基金經理一同前往中青寶調研,並跟公司董事長李某傑一起喫飯。在調研中,陽雪初得知,掌趣科技的併購案例給了中青寶及李某傑一個優秀的示範和啓發。當時中青寶賬上有4個多億的現金,完全具備收購的能力。

而在2013年2月,李某傑與董祕、手遊部門負責人與華泰聯合證券相關負責人在深圳會面,洽談推進收購事宜,實現迅速擴大規模、佔領市場的戰略目標。2013年3月26日,中青寶與華泰聯合證券簽署《保密協議》。

中青寶轉變投資策略的情況是否內幕信息?證監會指出,中青寶轉變投資策略,明確要收購業務成熟、有一定利潤規模的優質遊戲公司的決定,屬於《證券法》規定“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的重大事件。

不過,對於內幕消息的形成和獲取,陽雪初並不認同。陽雪初及其代理人在聽證及陳述申辯中認爲,涉案內幕消息屬於通過公開渠道可獲取的信息,中青寶已在2011年、2012年年報和多個公開場合公開披露收購意圖。此外,陽雪初參加2013年3月6日調研及與李某傑的後續聯繫是投資者正常舉動,不涉及內幕信息。

對此,證監會表示,中青寶的收購行爲在公開前屬於《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具有未公開性,並非通過公開渠道可獲取的信息,與中青寶在2011年、2012年年報中披露收購意圖有着本質的區別。

而對於陽雪初認爲自身行爲系“投資者正常舉動”的看法,證監會更是予以駁斥:法律禁止任何人非法竊取、騙取、套取、竊聽、利誘、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獲取內幕信息,本案中陽雪初與中青寶董事長、內幕信息知情人李瑞傑頻繁聯絡、接觸,已經超出了一般投資者瞭解上市公司的舉動。是否涉及內幕信息,應當結合其交易行爲的異常性來判斷。

資金槓桿率奇高

就在陽雪初不斷“吹風”的過程中,其操縱的賬戶組已開始悄然“進貨”。

根據決定書,陽雪初共操縱“歐陽某梅”等14個證券賬戶,自2013年3月起陸續買入中青寶1257.01萬股,買入金額多達3.20億元,實際獲利1.9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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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寶2013年3月-2013年10月股價情況

從股價情況來看,陽雪初操縱賬戶最早買入中青寶實在2013年4月23日,彼時中青寶股價僅爲6元左右。此後,中青寶股價一路拉昇,至2013年9月,股價已飈至50元,漲幅超過7倍。期間,中青寶股價曾數次出現交易異常波動情況,公司曾於2013年9月發佈一般風險提示性公告,對2013年4月底股價漲幅較大的情況發佈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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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李某傑在筆錄中表示,“後來深交所給我們公司發異動賬戶自查名單,我發現有大量的湖南賬戶買入中青寶股票,我很生氣,就再也沒跟他聯繫過。”

而在陽雪初於2013年6月25日給李某傑的親筆信中稱:“以我的判斷,市場正在進行一次血腥的下跌。基於以上判斷,我已決定從明天起出局,退出。好在我涉此不深,成本不高,現在出局,還不致虧錢。”“說實在的,在前一階段中青寶的市值增長過程中,我還是起了一點作用的。”其洋洋得意之情溢於言表。

先後斥資3.2億元買入中青寶,陽雪初資金從何而來?據監管調查顯示,其資金來源槓桿率極高。

經查,陽雪初買入“中青寶”的資金,一部分爲以900萬元資金作爲本金,按照1:1的比例從財富證券配資1000萬元,合計2000萬元(其900萬元本金來自於妹妹歐陽某梅和歐陽某兩棟房子抵押貸款800多萬元和個人籌款);從萬某軍處借款400萬元;從段某溶以配資名義借款3000萬元;以段某溶的部分借款作爲本金按照1:2的比例從文某濤配資4000萬元,以上合計9400萬元。

證監會表示,陽雪初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與內幕信息知情人李某傑頻繁溝通聯絡,控制多個賬戶,通過槓桿融資、抵押房屋貸款、融券等多種手段籌集大量資金巨量買入“中青寶”並獲利賣出,交易明顯異常,且無正當理由或者正當信息來源,其行爲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爲。

基於此,證監會對陽雪初採取“沒一罰一”的行政處罰,對其違法所得1.97億元予以沒收,並處於同樣金額的罰款,合計罰沒金額近4億元。

調查至處罰耗時許久

與其他內幕交易案相比,此次陽雪初涉案不光是資金量巨大,更是歷時彌久。

早在2014年8月,市場即有消息稱,歐陽雪初涉嫌中青寶內幕交易遭立案調查。彼時,據知情人透露,證監會稽查局已於2013年11月底正式立案,並由稽查大隊聯合交易東所及當地大隊及當地證監局(湖南、深圳)調查,調查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其本人、其控制的中青寶賬戶、天晴投資、以及分佈於深圳、長沙的諸多助手、以及中青寶併購標的公司等。

據前期湖南證監局及交易所稽查大隊的調查情況來看,歐陽雪初操作中青寶股價一事比較難取證,可能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坐莊方式,但內幕交易一事可能無法躲過去,需看屆時證據蒐集情況而定。

而在此次處罰決定書中也可看出,陽雪初此次涉案同時經歷了司法程序。陽雪初在申辯意見中認爲,檢察機關認爲陽雪初內幕交易的基礎事實無法認定,作出不起訴決定。如果行政機關再認定陽雪初有內幕交易行爲並給予行政處罰,將導致刑事和行政程序對同一事實的評價產生衝突。陽雪初經歷刑事、行政反覆追究,處理不公。

對此,證監會指出,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有着不同的證明標準,刑事程序和行政程序對同一事實的評價標準也不相同。本案中陽雪初交易“中青寶”的行爲已構成內幕交易,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行政處罰標準,即使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證監會仍然可以進行行政處罰,符合一貫的執法原則和執法標準。

不過,根據決定書,此次內幕消息的知情人、中青寶董事長李某傑或許並未遭遇處罰。陽雪初及其代理人在申辯中稱,陽雪初知悉內幕信息的唯一來源是李某傑,但未追究李某傑泄露內幕信息的責任,以此希望證明陽雪初並非內幕消息知情人。證監會則表示,結合證據來看,可以推斷出李某傑未有泄漏內幕信息的主觀故意。

昔日“資本湘軍”今凋零

雖然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使用名字爲“陽雪初”,但結合市場公開信息來看,仍可看出,此次涉案被罰的“陽雪初”即爲當年風雲一時的“湖南第一莊”歐陽雪初。

回溯上世紀90年代末,“資本湘軍”一度成爲資本市場兇悍霸氣的代名詞。彼時,鴻儀系、成功系、新華聯繫、湧金系、華天系等多家公司通過強悍的資本運作及個人風格,一時間風頭無兩。歐陽雪初也曾獲得“湖南第一莊”、“三湘第一莊家”等多個頗具匪氣的稱號。

市場公開信息顯示,歐陽雪初1983年畢業於湖南財經學院,在90年代初感受到資本市場的風起雲湧後,歐陽雪初放棄湖南日報記者一職,來到深圳,掘得人生第一桶金。早在2000年,歐陽雪初曾因做莊秦嶺水泥而名聞於世,據外界估計,其最高身家約達20個億。此後,歐陽雪初曾多次“操作”天一科技、華天酒店、銀河動力等個股。

此後,歐陽雪初再次聞名系因2010年的國美“黃陳之爭”,歐陽雪初一反此前的低調,公開宣佈其聯合另外兩位投資人,“狂掃”一億股國美股票。彼時,歐陽雪初稱,黃光裕的勝出符合投資者的利益訴求,“一旦國外資本成功掌控國美,將會把中國家電產業玩弄於股掌之中。”

在華天系掌門人朱金武倒臺、黃光裕入獄後,歐陽雪初在市場上的聲音逐漸減少。自涉嫌內幕交易中青寶而被監管“盯上”後,歐陽雪初更是杳無音訊。就市場消息來看,僅某短視頻APP在宣傳稿中表示,2018年6月獲得歐陽雪初個人3000萬天使輪融資,證明其仍在投資圈內有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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