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商丘市分行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河南民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8項違法行爲:

1.商業銀行提供虛假的統計資料;

2.銀行超過期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資料;

3.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調整和審覈工作;

4.未按規定對異常交易進行人工分析、識別,排除理由不合理;

5.未按規定挑剔殘缺、污損人民幣;

6.未按規定收繳假幣;

7.佔壓財政存款或資金;

8.徵信異議處理超期。

基於以上違法行爲,河南民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並處以罰款 76.6 萬元;同時,2名相關負責人被罰款。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