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这三种拆迁行为,法律明令禁止!却经常被征地拆迁方所无视!

这三种拆迁行为,法律明令禁止!却经常被征地拆迁方所无视

一、强制拆迁等行为被禁止

房子一旦被暴力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等,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致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

这三种拆迁行为,法律明令禁止!却经常被征地拆迁方所无视

二、禁止征地拆迁的程序违法

1、征地拆迁前期,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征地区域、征地面积、费用补偿、人员安置等等。楹庭认为合法的征收土地程序,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征地情况告知、征地调查确认、函告征地情况、征地听证告知、组织征地听证等。

2、拆迁方在实施强制拆除房屋之前,要履行这些法定义务:说明房屋被拆除的理由、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拆迁方在实施强制拆除房屋之前要履行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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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楹庭拆迁团了解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这三种拆迁行为,法律明令禁止!却经常被征地拆迁方所无视

楹庭提示您:

如果您面临征地拆迁,一定要保持清醒。面对强拆,要保留强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拆迁征收的程序违法,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记得不要自行拆除房屋,要签了安置协议,拿到合理补偿再腾退房屋。如果您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每个案例都有一段故事,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发私信,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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