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出申请!失信主体信用污点有望“洗白”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潘爽)日前,记者从市诚信办获悉,我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已正式启动,涉及一般、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可进行信用修复。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是指经行政监管单位就信用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网站公示后,按照规定程序将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删除的过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适用对象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3个月到1年,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6个月到3年。

据了解,在最短公示期满后,失信主体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可向“信用中国”信用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提交信用报告。

不过,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3年,期间不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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