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赖某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12万元。被告人余某建、赖某雪、潘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54万元至100.5万元不等。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火兵摄影报道:8月7日,记者从会昌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会昌县人民法院对赖某海等17人涉黑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赖某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12万元;被告人余某建、赖某雪、潘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54万元至100.5万元不等;赖某翔、张某洋等9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1万元至20万元不等;被告人罗某聪、张某发等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

“黑老大”非法获利500多万元 获刑

涉黑案审理现场

经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赖某海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16人,在赣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开设4个赌场,从中抽头渔利。同时利用组织的势力大肆高息放贷,采取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息,共非法获利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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