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依法以強迫交易罪對犯罪嫌疑人戴某某批准逮捕。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爲芳畈鎮戴灣村原村委會副主任,麻竹高速項目部正式進入大悟縣芳段施工建設期間,其利用擔任村幹部的便利,獲悉麻竹高速要經過戴灣村地界的具體線路規劃,故意將其開設的戴灣沙場內的一堆砂礫石廢料,堆放在麻竹高速公路劃定的紅線範圍內,佔據了麻竹高速大悟縣芳鎮戴灣段澴水河大橋橋墩,嚴重影響了麻竹高速項目施工建設。

芳畈鎮政府及項目部工作人員多次出面協商,戴某某拒不將該堆砂礫石轉移,也不准他人轉移,導致麻竹高速大悟段工程建設無法正常施工,延誤工期長達七個月。麻竹高速項目部被逼無奈,爲了工程建設能順利進行,以總價157 萬元的高價,購買了堆放在紅線內的砂礫石廢料,與此同時,戴某某還強行要求麻竹高速項目部使用由他提供的挖機。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的行爲嚴重阻礙了重點工程的建設,給麻竹高速項目部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此案移送我院後,指定由分管檢察長彭志偉直接辦理,承辦人認真審閱案卷,訊問犯罪嫌疑人後,制定了詳細的補充偵查證據清單,於6月26日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

經當地羣衆舉報,犯罪嫌疑人戴某某還利用職務便利,強佔村集體的山場、林地、魚塘等公共財產,我院已發出繼續補充偵查意見書,建議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深挖戴某某的其他犯罪行爲。

作者丨李   莉

編輯丨周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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