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無從業資格駕駛吊車時與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對方當場身亡,爲逃避責任,竟自行逃離案發現場,並與他人商量,欲讓他人頂包,日前,肇事司機龐某被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依法批捕。2018年7月11日5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龐某無駕駛重型吊車從業資格,駕駛一輛白色長江牌重型吊車,途經海河路與永安大道交叉口紅綠燈時,與騎自行車的趙某發生碰撞,造成趙某當場死亡。

無從業資格駕駛吊車時與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對方當場身亡,爲逃避責任,竟自行逃離案發現場,並與他人商量,欲讓他人頂包,日前,肇事司機龐某被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依法批捕。

2018年7月11日5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龐某無駕駛重型吊車從業資格,駕駛一輛白色長江牌重型吊車,途經海河路與永安大道交叉口紅綠燈時,與騎自行車的趙某發生碰撞,造成趙某當場死亡。

肇事後,龐某因自己並不具備重型吊車駕駛的從業資格,懼怕承擔責任,逃離案發現場,並打電話叫來持有從業資格證的唐某(龐某合夥人的哥哥),頂替其承認是肇事司機。交警部門到達現場後,將唐某帶離。民警在詢問時發現,唐某回答的情況與事故情況出入甚多,不能自圓其說。後經交警部門查看事故現場監控錄像,發現事故發生時,駕駛車輛的並不是唐某。再次詢問唐某,其不堪壓力,說出真相,承認是替犯罪嫌疑人龐某頂包。隨後,龐某被批捕。

檢察官提醒

發生交通事故後採取頂包的做法會嚴重干擾司法機關的正常刑事訴訟活動,嚴重踐踏和破壞國家法律權威。對於頂包犯罪,司法機關會從快從嚴懲處。切莫出於利益、親情、友情或其他因素爲他人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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