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张某、王某的鼓动下,袁某以公司的名义与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泵电热能技术项目合作”协议书。在签订协议书的过程中,协议书是由王某草拟,但签约时张某却在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合同上冒充王某签了字,让袁某及公司股东信以为真,促使了合同的签订。

德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高常杰)2019年7月29日上午,武城某模压制品有限公司股东袁某来到武城公安局,送来了一面标有“人民好警察破案似如神”的锦旗,表达对公安机关帮助其公司挽回300万元的深深谢意。

时间回到2017年11月,袁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张某,张某自称一直在研究泵热能设备,希望袁某的公司对其研究项目进行投资。因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不可逾越的瓶颈,张某找到某名牌大学的“王博士”共同研发。2017年12月,张某介绍袁某与王某认识。

冒充名牌高校博士诈骗300万 武城警方破案

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某名牌大学博士的身份多次到袁某所在的企业向企业董事会成员以播放幻灯片、现场讲解的方式介绍、推荐其研发的发热装置,使袁某等人信以为真。在张某、王某的鼓动下,袁某以公司的名义与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泵电热能技术项目合作”协议书。而这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则是在签协议书前,张某以亲属的名义刚刚注册的公司。在签订协议书的过程中,协议书是由王某草拟,但签约时张某却在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合同上冒充王某签了字,让袁某及公司股东信以为真,促使了合同的签订。

后经袁某公司董事会同意,袁某通过公司账户向张某控制的该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入合作款300万元。张某将合作款中的19.98万元钱用于买车、7万元钱用于付房租,后将剩余的270余万元转款至王某账户,王某钱用这27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而未用于所谓产品研发。期间,袁某多次向张某、王某索要研发进度及产品成果,张某提供虚假的产品数据敷衍袁某,直到案发袁某的公司仍未收到任何合作研发的产品,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在多次索要产品未果后,张某失去联系,王某也拒绝承认合作项目,袁某随即代表公司向武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接到报案件后,武城警方立即抽调办案骨干成立了三人专案小组迅速开展工作,赶赴多地市进行调查取证,并于5月15日将张某在北京抓获,三日后,又将王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在证据面前低头认罪,并主动归还赃物及赃款,自命清高的王某也在法律的威严下将诈骗款全部归还给袁某公司。目前,该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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