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張某、王某的鼓動下,袁某以公司的名義與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泵電熱能技術項目合作”協議書。在簽訂協議書的過程中,協議書是由王某草擬,但簽約時張某卻在袁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合同上冒充王某簽了字,讓袁某及公司股東信以爲真,促使了合同的簽訂。

德州新聞網訊(通訊員 高常傑)2019年7月29日上午,武城某模壓制品有限公司股東袁某來到武城公安局,送來了一面標有“人民好警察破案似如神”的錦旗,表達對公安機關幫助其公司挽回300萬元的深深謝意。

時間回到2017年11月,袁某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了張某,張某自稱一直在研究泵熱能設備,希望袁某的公司對其研究項目進行投資。因在研究過程中遇到不可逾越的瓶頸,張某找到某名牌大學的“王博士”共同研發。2017年12月,張某介紹袁某與王某認識。

冒充名牌高校博士詐騙300萬 武城警方破案

期間,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某名牌大學博士的身份多次到袁某所在的企業向企業董事會成員以播放幻燈片、現場講解的方式介紹、推薦其研發的發熱裝置,使袁某等人信以爲真。在張某、王某的鼓動下,袁某以公司的名義與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泵電熱能技術項目合作”協議書。而這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則是在籤協議書前,張某以親屬的名義剛剛註冊的公司。在簽訂協議書的過程中,協議書是由王某草擬,但簽約時張某卻在袁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合同上冒充王某簽了字,讓袁某及公司股東信以爲真,促使了合同的簽訂。

後經袁某公司董事會同意,袁某通過公司賬戶向張某控制的該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賬戶轉入合作款300萬元。張某將合作款中的19.98萬元錢用於買車、7萬元錢用於付房租,後將剩餘的270餘萬元轉款至王某賬戶,王某錢用這270萬元購買理財產品而未用於所謂產品研發。期間,袁某多次向張某、王某索要研發進度及產品成果,張某提供虛假的產品數據敷衍袁某,直到案發袁某的公司仍未收到任何合作研發的產品,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在多次索要產品未果後,張某失去聯繫,王某也拒絕承認合作項目,袁某隨即代表公司向武城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案。接到報案件後,武城警方立即抽調辦案骨幹成立了三人專案小組迅速開展工作,趕赴多地市進行調查取證,並於5月15日將張某在北京抓獲,三日後,又將王某抓獲。

經審訊,張某在證據面前低頭認罪,並主動歸還贓物及贓款,自命清高的王某也在法律的威嚴下將詐騙款全部歸還給袁某公司。目前,該二人已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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