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優化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假冒車輛將記入黑名單

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9日電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優化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嚴格規範免收車輛通行費範圍,一年內混裝不符合規定品種(或物品)超過3次或者經查驗屬於假冒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記入“黑名單”。

通知要求,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內的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整車合法裝載運輸”是指車貨總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載鮮活農產品應占車輛覈定載質量或者車廂容積的80%以上、沒有與非鮮活農產品混裝等行爲。

通知明確,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專用通道,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駛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費站後,在指定位置申請查驗。經查驗符合政策規定的,免收車輛通行費;未申請查驗的,按規定收取車輛通行費;經查驗屬於混裝、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按規定處理。出口收費站外廣場暫不具備查驗條件的,可繼續在收費車道內實施查驗。

通知提出,建立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預約服務制度。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過網絡或客服電話系統提前預約通行。

通知要求,建立鮮活農產品運輸信用體系。對一年內混裝不符合規定品種(或物品)超過3次或者經查驗屬於假冒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記入“黑名單”,在一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並將有關失信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對外公開;對信用記錄良好的車輛,逐步降低查驗頻次。

通知強調,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清理規範本地區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確保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在全國範圍的一致性和規範性。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環節增加針對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的檢查和驗證,影響鮮活農產品車輛通行效率。(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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