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劳资双方承担的责任不同,产生纠纷适用的法律也是不同的。

对于用人方来说,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要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规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

老板私人雇佣的人为公司做事算是公司员工吗?

而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律,比如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工伤等,也不用交纳社会保险。只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不用提供劳动保障,能够一定程度的节省人工成本,用工时间、解除关系等也更加自主。

然而对于受雇人来说,没有劳动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对自身的权益维护是很不利的。

那么企业法人私人雇佣人员做公司的事,签雇佣合同会形成劳动关系吗?

邓某是某水泥厂的法人老板,个人名下购买了一辆货车,并雇佣孙某为司机。

两人签订雇佣合同,合同中表明,雇孙某为货车司机,职责为驾驶货车从水泥厂运货前往某处。邓某按月支付报酬,作息时间由邓某安排,邓某不在则由工厂主管管理。

双方雇佣合同约定时间为2年,期满后又签订了一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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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合同到期后,邓某解除了雇佣关系。

随后,孙某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某水泥制品制造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款项。

水泥厂主张双方并无劳动关系,孙某是邓某私人雇佣的货车司机,货车也是邓某私人名下所有,劳务费用也是邓某按月从私人微信和支付宝账户支付。

在仲裁审理中孙某表明,虽然货车是扥某私人名下所有,但主要用途是水泥厂的运输业务,并且在雇佣过程中邓某和工厂主管要求孙某遵守工厂的管理制度,工作时间也和工厂工人无异。

最终仲裁委裁决孙某与水泥厂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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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不是雇用单位的成员,也不必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雇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人身关系,不属于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劳动关系是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其中用工管理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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