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於該飛機沒有安裝FDR、CVR等記錄設備,綜合以上調查情況,調查組推斷此次事件爲機組操縱不當造成的,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493號令)的相關規定,該事件性質爲通用航空飛行一般事故。(7)當日機上另一名遇難人員爲當地廣府管委會人員帶領,在取得飛行員同意的情況下,上機體驗飛行,未發現存在金錢及財物往來的證據。

近日,民航局發佈“B-10TH飛機失控墜地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9月22日,B-10TH飛機在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廣府鎮臨時起降點附近飛行,據公司主管人員自述,該飛行完全屬於個人娛樂飛行,約14:22,飛機起飛;約14:30,飛機墜毀於附近的一處娛樂場所。機上人員全部死亡,飛行人員1名,另1名女性人員。據調查組人員現場勘查,該機墜毀的具體地點爲祥龍歡樂水世界的女更衣室屋頂,據對目擊者的調查發現,該機先墜毀於該更衣室的房頂並起火,後屋頂坍塌,進入室內燃燒,所幸室內無人,未造成其他人員的傷亡。

鑑於該機未安裝FDR和CVR等數據記錄設備,且飛機墜毀後起火燒盡,所以無任何直接證據可以參考,調查組人員通過對現場目擊者的講述及對現場人員拍攝的影像資料的研究,認爲該事件疑似在轉彎過程中,速度較小,同時坡度過大,升力不足,造成飛機失速進入複雜狀態,最後墜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493號令)的相關規定,該事件性質爲通用航空飛行一般事故。

邯鄲永年一飛機墜落,兩人死亡!事故調查報告來了

事件經過

2018年9月22日,B-10TH飛機在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廣府鎮臨時起降點附近飛行,據公司主管人員自述,該飛行完全屬於個人娛樂飛行,約14:22,飛機起飛;約14:30,飛機墜毀於附近的一處娛樂場所。據調查組人員現場勘查,該機墜毀的具體地點爲祥龍歡樂水世界的女更衣室屋頂,據對目擊者的調查發現,該機先墜毀於該更衣室的房頂並起火,後屋頂坍塌,進入室內燃燒,所幸室內無人,未造成其他人員的傷亡。

人員傷亡情況

機上人員全部死亡,飛行人員1名,另1名女性人員。

航空器損壞情況

飛機所有部件全部燒燬,僅存一支輪胎相對完整。

人員情況

飛行員,執照等級爲運動駕駛員執照,簽發日期爲2017年8月18日。該人持有Ⅱ級體檢合格證,簽發日期爲2017年6月6日,有效期至2020年6月6日,限制爲私用駕駛員,體檢合格證在有效期內。該人與企業於2017年5月1日簽訂2年固定期勞動合同,事發時共飛行約80小時。

放行人員機務甲,持有維修執照,頒發日期2017年7月3日,專業代碼ME-PA,事發時不在事故現場。

機務乙,無該機型的放行資質,僅通過自己看書及有經驗人員的帶教。

機務丙,無該機型的放行資質。

機上遇難人員,女,根據當地公安機關調查筆錄,該名人員爲當地廣府管委會人員帶領,在取得飛行員同意的情況下,上機體驗飛行,未發現任何金錢及財物往來的情況。

航空器基本情況

註冊號:B-10TH,2017年9月交付,2017年11月15日取得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證(編號NR7941);2018年1月2日獲取民用航空器特殊適航證(編號AC8144S),類別爲輕型運動類;2018年2月8日取得民用航空器電臺執照(序號N-2018-0330)。該機總計飛行時間約305小時。

當日飛機狀況

通過調查發現,當日事發前該公司另一名飛行員曾經駕駛該機飛行近1小時的時間,飛機運行正常。

所用燃油種類

該機使用95號汽油,當日燃油爲在當地中諾石油購買。該機事發時機上燃油與前段運行時均爲當日早上加註的汽油,中間未曾加油,據機務人員證實,該次起飛前檢查油量爲左油箱二分之一,右油箱滿油未使用。

公司情況介紹

企業經營範圍:丁類(使用具有特殊適航證的航空器開展航空運動表演飛行、個人娛樂飛行、運動駕駛員執照培訓),於2018年8月7日取得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證(民航華北通企字第452號);2018年6月20日取得商業(非運輸)航空運營人運行合格證(G-0267-HB),運行種類爲一般商業飛行。

飛行任務報批情況

2018年8月22日,企業向大同基地航空氣象處提出申請臨時空域的請示的申請,8月23日得到大同批覆文件。9月7日,該公司按規定申報計劃,9月8日,首次在永年廣府起降點飛行。9月21日,此事件發生的前一天,該公司按規定申報飛行計劃,9月22日,航務人員分別與褡褳管制室和邯鄲機場航務部取得電話聯繫,得到“嚴格控制半徑5公里以內,高度200米以下”的批准。

調查發現

(1)企業具備相關運行資質;

(2)當日航班飛行人員證照符合運行的基本要求,但飛行經歷僅有約80飛行小時;

(3)當日航班飛行計劃按照規定及流程上報;

(4)未發現直接導致該起事故的機械故障;未發現機載燃油存在問題;

(5)當日具備放行資質的人員未在事故現場,當日值班機務人員專業知識獲取渠道不正規,不具備放行資質;

(6)該機未安裝任何飛行數據記錄設備,墜毀以後全部燃燒,僅剩餘一支輪胎完整,已無法從中查找出可參考的調查證據;

(7)當日機上另一名遇難人員爲當地廣府管委會人員帶領,在取得飛行員同意的情況下,上機體驗飛行,未發現存在金錢及財物往來的證據。

結論

由於該飛機沒有安裝FDR、CVR等記錄設備,綜合以上調查情況,調查組推斷此次事件爲機組操縱不當造成的,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493號令)的相關規定,該事件性質爲通用航空飛行一般事故。

(燕都融媒體記者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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