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2015年開始,廣州白雲區黃石大廈的業主和物管就同自來水公司在水費問題上僵持不下。近日,因爲水費欠繳問題,白雲區黃石大廈的業主、物業公司與市自來水公司再一次進行了協商,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問題出在哪。

(原標題:大廈4年欠繳68萬水費 業主:沒有抄表到戶無法繳費)

大廈4年欠繳68萬水費 業主:沒有抄表到戶無法繳費白雲區黃石大廈。

大廈4年欠繳68萬水費 業主:沒有抄表到戶無法繳費廣州市自來公司向黃石大廈發出的催繳水費通知單。

大廈4年欠繳68萬水費 業主:沒有抄表到戶無法繳費

近日,因爲水費欠繳問題,白雲區黃石大廈的業主、物業公司與市自來水公司再一次進行了協商,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問題出在哪?

黃石大廈的業主統計了各戶水錶的計量總和,計算出了水費總和爲19萬多元;而自來水公司張貼出來的催繳函顯示,黃石大廈欠繳的水費即使不包括違約金和污水處理費都達到了37萬多元,加上違約金和污水處理費則是68萬多元。這水費的差距從何而來?黃石大廈的水費因何欠繳?

從2015年開始,廣州白雲區黃石大廈的業主和物管就同自來水公司在水費問題上僵持不下。因大廈各戶水錶和總水錶讀數出現較大差距,物業公司暫停收取業主水費並和自來水公司協商,這一協商便是4年。在這4年中,業主想以各戶水錶爲準補繳水費,上門找到自來水公司。但是自來水公司以欠繳水費爲由,表示無法爲業主提供抄表到戶的服務。

物管:

總水錶計量過高,暫停收取居民水費

黃石大廈的水費欠繳問題得追溯到2015年12月16日,當時黃石大廈的物業管理處發佈了一則通知,暫停對各戶抄表收水費,原因是“因水司新換總表後,與各戶水錶讀數相差較大,現管理處正與水司進行交涉”。

管理處介紹,黃石大廈共有160多戶居民。一直以來,黃石大廈的水費是由管理處代收代繳。

管理處在致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北區供水分公司的文件中講述了事發原因。2014年9月份,自來水公司更換了黃石大廈的用水總表後,出現了居民各戶水錶總數和總水錶讀數差距較大的情況。隨後,在管理處和自來水公司溝通協商的過程中,黃石大廈總水錶讀數和各戶水錶讀數之和差距較大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管理處根據大廈各戶分水錶的讀數收取了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的水費,共計56036.19元。2015年12月份,管理處將這筆費用交給了市自來水公司。自來水公司收下了這筆水費,在覈算後提出,這筆費用只夠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水費,還有4個月的水費處於欠繳狀態。

黃石大廈總水錶讀數和各戶分水錶讀數差距大的現實情況未解決。物業公司沒法按照總水錶讀數收取業主水費。業主也不願繳納這不知從何而來的水費。自來水公司則以總水錶的讀數計算黃石大廈的水費。4年下來,黃石大廈的水費欠繳額度越滾越大。

到今年5月20日,自來水公司發出《催繳通知單》。《催繳通知單》顯示,黃石大廈(客戶名稱爲“海南軍區幹休所綜合樓”)需要繳納2014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間的總共685740.28元的費用,包括水費379330.38元、污水費192861.51元、違約金113548.39元。

業主:

有業主主動繳水費未果,希望抄表到戶計費

黃石大廈的業主曾就自來水公司發出的催繳水費函件進行了書面回覆。在回覆中,業主表達了對於欠繳水費的看法,也提出瞭解決辦法。

首先,業主表示並無故意拖欠水費的意願。早在2018年10月19日,自來水公司就對黃石大廈發出了《促請繳納水費的函》。按照業主的說法,自從管理處不再收取業主水費後。業主直到看到函件才知曉管理處並未與自來水公司達成解決方案。在此期間,業主未收到來自管理處和自來水公司任何要求繳納水費的通知。

看到催繳水費的函件後,業主嘗試自行繳納水費。有業主前往自來水公司營業廳主動繳納水費,但營業廳不受理,並告知未針對黃石大廈開通各戶的繳費賬戶。業主認爲,在黃石大廈用水問題存在爭議的情況下,自來水公司不開通各戶繳費賬戶,業主無法按照實際用水量進行繳費。

業主提出了數點建議,包括開通各戶繳費賬戶、分戶安裝水錶、覈實歷史水費繳納情況。就欠繳水費產生的違約金而言,業主認爲不應該承擔。“黃石大廈業主一直按時繳納水費,系收到黃石大廈管理處的通知後才暫停繳納。”業主認爲,黃石大廈一直都是管理處向業主收取水費,在水費存疑且協商未果期間,業主沒有其他有效途徑繳納水費,不存在違約行爲,不應承擔任何滯納金或違約金。

自來水公司:

水錶經檢測系合格,小區消防系統存在漏水

市自來水公司向南都記者表示,對於黃石大廈管理處和業主所提出的總水錶和各戶水錶讀數相差較大的原因進行過調查。自來水公司同業主代表將更換後的總水錶送廣州市能源檢測研究院檢驗,結果顯示水錶合格,不存在示值誤差。

市自來水公司表示,2015年8月,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現場查看供水設施運行情況,當時初步判斷可能存在漏水問題,需要做進一步打孔排查,未獲用戶代表同意,未能開展排查,並建議該址做好供水設施維護工作,如有需要市自來水公司可提供技術指導。此後,自來水公司多次就該址用水問題與用戶開展溝通工作,但未能達成一致結果。

2019年5月,自來水公司根據黃石街道要求,再次協助該址用戶檢查總表後供水設施。經覈查,該小區消防系統存在暗漏問題,且該址共用用水設施也不完善。

6月,物管組織修復了漏點。8月6日,自來水公司再次對該小區探漏,發現小區消防系統仍存在漏水問題,自來水公司再次將情況告知用戶,促請儘快進行維護整改。

就市民提出的抄表到戶申請,自來水公司向南都記者表示:“我司曾收悉該樓宇業主代表發來《關於黃石大廈抄表到戶的申請》,當時已及時回覆,該址需要整改完善共用用水設施且繳清欠費後,市自來水公司公司可爲其辦理抄表到戶。”

就黃石大廈多年拖欠水費一事,自來水公司介紹:“自2015年8月至今,我司共向該址發出催繳通知9次,並多次與該樓宇水費管理員、報建單位海南軍區幹休所代表及黃石街祥景花園社區居民委員會一起協商解決欠費問題,但均未能達成一致認識。”

記者瞭解到,日前,自來水公司、管理處和業主又進行了一次協商。

律師說法

自來水公司應先分表到戶, 再追繳欠繳水費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廖建勳律師認爲,首先要分析一下水錶和管道的權屬問題。自來水公司所設立的總水錶之後到各戶水錶之間這段是全體業主所有的。因此,在這段出現的問題應該由全體業主來承擔。當然,如果是物業公司發現了問題但沒有及時進行處理,進而導致損失進一步擴大,物業公司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那麼是不是自來水公司就沒有責任了呢?廖建勳律師認爲,在此案中,自來水公司作爲一個公共服務型企業,有責任爲每一個業主抄表到戶,不能以業主共同欠費爲由,拒絕向業主提供抄表到戶的服務。自來水公司可以先分表到戶,再向物業公司或者全體業主追繳欠繳的水費。

就黃石大廈此次發生的多年欠繳水費一事,如何才能避免在他處發生?廖建勳律師認爲,自來水公司應該爲每個業主分表到戶。只有如此,各段水費的責任才能更好明確,不至於出現一戶拖欠水費導致大家停水的現象。他還認爲,物業公司在發現問題之後應該要及時溝通,對設施進行修繕。

netease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趙亞萍_NN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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