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兩份第三方鑑定都顯示村民房屋開裂系砂石廠爆破影響後,若涉事企業據此立即開展賠償和修復,當地百餘戶村民斷不至於仍住在危房之中。砂石廠的一聲炮響,村民們的房屋開裂,將近4年了,開裂的房屋仍沒得到賠償或修繕,百餘戶村民或借住親友家,或離家打工,無處可去的,只好住在牆面、地基裂了縫的危房裏,“膽戰心驚地過日子”——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居仁街道辦事處大沖村和路尾社區村民的遭遇,引發關注。

村民住開裂危房近4年,別等事情“鬧大”了再來處理

砂石廠的一聲炮響,村民們的房屋開裂,將近4年了,開裂的房屋仍沒得到賠償或修繕,百餘戶村民或借住親友家,或離家打工,無處可去的,只好住在牆面、地基裂了縫的危房裏,“膽戰心驚地過日子”——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居仁街道辦事處大沖村和路尾社區村民的遭遇,引發關注。

這原本是一件並不複雜的事。在兩份第三方鑑定都顯示村民房屋開裂系砂石廠爆破影響後,若涉事企業據此立即開展賠償和修復,當地百餘戶村民斷不至於仍住在危房之中。而另一方面,如果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能及早對此事予以處理,村民們也可免於這般辛酸。目前當地政府已表示重啓房屋受損等級評定,並督促砂石廠“兩個月之內將事情處理完”。不過,此一現象的發生,從基層治理的角度,依然有辨析的必要。

雖然涉事企業因不滿第二次的鑑定結果,將檢測機構告上法庭,但兩份由不同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報告都給出了同樣的結論:房屋開裂與砂石廠的爆破存在因果關係。在這樣的背景下,涉事企業狀告檢測機構,儘管是其正當權利,卻更像是一種“拖字訣”。更關鍵的是,在此前幾次協調無果後,當地政府是否就只能聽任村民與企業的單方面博弈?

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是,涉事企業已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納雍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砂石廠因此完全停工。但是,在過去的數年時間裏,村民們的房屋受損卻似乎未對企業造成任何影響。對比之下,這是否說明村民們的危房問題,不是不能解決,也不是拿涉事企業沒辦法,而是相關方面的重視力度不夠?

按理說,砂石廠的作業影響了周邊村民的房屋安全,地方政府理當及時介入調查並採取必要的規制措施,而不是坐視受損房屋範圍的擴大。當地村民不僅曾多次向政府反映情況,而且早在2017年底,當地街道辦事處也曾對村民們承諾,在鑑定結果出來後20日內安排砂石廠啓動理賠,且明確——鑑定期間,如果砂石廠老闆外逃,辦事處承諾追回房屋理賠資金。但此承諾時至今日仍未兌現,它某種程度上損害了當地政府的公信力。

村民房屋變危房,對當地政府而言,不管是企業不願意擔責,還是相關賠償標準不明,都不是一直拖延下去的理由。即便是村民與企業之間未達成合理的賠償協定,地方政府也該及時開啓妥善安排,該協調的要協調,該安置的要安置,而不是單純讓村民“去等”。

當前,各地都在推行“辦事不求人”的放管服改革,其實村民爲了自家房屋維權數年卻依然無果,這同樣是一種“辦事難”。此事發酵多年,村民們的行動並沒有將事態發展至某種不可收拾的狀態,當地政府理當珍惜並積極回應這種理性維權態度,千萬別等事情“鬧大”了再來處理。

不論如何,對百餘戶村民的“危房”問題,當地政府更應以實際行動讓村民儘快“居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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