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杭州建德市警方透露,當地交警在執行交通違法整治任務時抓獲一名潛逃20年的命案涉案人。

10月15日,當地交警在糾正一起電動車違規時,駕車男子表示沒帶證件。通過對方提供的姓名及身份證號,交警用警務通查詢了“劉某某”的身份信息,發現登記信息上的樣貌與眼前的男子差別很大,於是將其帶到派出所覈查。經審查,該男子名叫許某,是一名被上網追逃的嫌疑人。

潛逃多年的逃犯落網,媒體報道得不少,他們得以長期隱藏而未暴露的主要原因是通過“努力”漂白了自己的身份,擁有戶口簿、身份證,甚至結婚證等全套證件。憑藉有本人照片的證件,這些擁有合法身份的逃犯,無論是“小隱隱於野”還是“大隱隱於市”,都難以暴露。

而此次落網的許某,身份並未漂白,他沒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僅憑撿到的一張身份證複印件,記住名字、住址後便冒名頂替,在此次落網的建德市“潛伏”18年之久,可見當地治安管理部門在流動人口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按照《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的規定,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設區市的市區,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的人員都屬於流動人口。流動人口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應當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的,應當配合公安機關採集與其身份相關的信息。

顯然,逃犯許某如果主動申報登記,他已經落網了。其不主動申報登記,如果相關部門管理到位,許某也早就暴露了。

“登記條例”對於村委會、居委會等部門,都有具體的要求,規定其要及時瞭解本社區(村)的居住房屋出租情況,並將有關信息報送公安機關。可以說,如果負有管理流動人口的相關部門工作紮實,無死角漏洞,許某這樣的“資深”逃犯早就落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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