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來鳳縣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田某某夥同他人,違反法律規定僞造國家機關公文,其行爲已構成僞造國家機關公文罪。田某某爲來鳳某駕校教練,爲了使外籍學員能快速的辦理駕駛證報名登記,田某某多次到來鳳縣翔鳳鎮一打印店內夥同該店工作人員蘭某某(另案處理)將蓋有公安機關印章真實的“流動人員信息登記憑證”掃描成電子檔,更改電子檔內的人員信息後打印出假的“流動人員信息登記憑證”,隨後田某某將假的“流動人員信息登記憑證”用於駕駛證報名登記審覈。

圖方便僞造國家機關公文 觸犯法律終獲刑

圖方便僞造國家機關公文 觸犯法律終獲刑

爲圖方便竟僞造國家機關公文,近日,來鳳縣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僞造國家機關公文案,給有這種想法的人敲響了警鐘。

圖方便僞造國家機關公文 觸犯法律終獲刑

田某某爲來鳳某駕校教練,爲了使外籍學員能快速的辦理駕駛證報名登記,田某某多次到來鳳縣翔鳳鎮一打印店內夥同該店工作人員蘭某某(另案處理)將蓋有公安機關印章真實的“流動人員信息登記憑證”掃描成電子檔,更改電子檔內的人員信息後打印出假的“流動人員信息登記憑證”,隨後田某某將假的“流動人員信息登記憑證”用於駕駛證報名登記審覈。

經覈查,田某某在打印店夥同蘭某某共製作了131張假的“流動人員信息登記憑證”,用於外籍學員駕駛證報名登記審覈。後田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圖方便僞造國家機關公文 觸犯法律終獲刑

來鳳縣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田某某夥同他人,違反法律規定僞造國家機關公文,其行爲已構成僞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田某某犯僞造國家機關公文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主動到來鳳縣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本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

圖方便僞造國家機關公文 觸犯法律終獲刑圖方便僞造國家機關公文 觸犯法律終獲刑

來鳳法院

國家機關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都會影響到國家正常的管理活動,破壞社會管理秩序。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鳳法院

lfxfayuan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