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犯時,怎樣維權?請查收5種維權方式。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犯時,怎樣維權?請查收5種維權方式

隨着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勞動用工情況多樣化,勞動關係發生了巨大變化,出現了一些新型的勞動關係,如靈活用工、勞務派遣工、家庭用工、個人用工等等。

勞動者相對用人單位而言,是屬於弱勢羣體,往往在勞動過程中,可能遇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事情,破壞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也給整個社會的穩定帶來隱患,如用人單位超時加班、未足額支付加班費、拖欠工資、勞動合同短期化、不簽訂勞動合同、濫用試用期、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將正常的勞動用工變爲勞務派遣等等,但是一些勞動者缺乏法律意識,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那麼當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勞動者有哪些維權途徑呢?接下來,我給大家分享一下吧!

一、協商維權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犯時,怎樣維權?請查收5種維權方式

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雙方通過約見、面談,並在平等自願、相互諒解的基礎上,參照法律的規定,直接進行磋商,自行和解消除爭議的處理方法。

實際中,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勞動者處於弱勢,之間協商並不在平等地位上協商,勞動者多數會喫虧。但是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勞資糾紛,既省時、省力省錢,也不會傷害相互之間的感情,有利於繼續和鞏固之間的勞動關係,有利於化解之間茅盾,工會應當支持和幫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

二、調解維權

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調解可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犯時,怎樣維權?請查收5種維權方式

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當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結束。但是,雙方當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長。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遵守。在規定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視爲調解不成。但調解委員會,只有在較大的企業,甚到較大的國有企業中才設立,多數企業不設立調解委員會。因此勞動者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的方法並不是一種常見的方法。

若用人單位未設立調解委員會的,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可向當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請求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調解方法的優點也是省時、省力、省錢,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感情不會有太大的破壞。

三、勞動仲裁維權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犯時,怎樣維權?請查收5種維權方式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取任何費用!

勞動仲裁是指經勞動爭議當事人的申請,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依法進行公開審理並做出裁決。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即工資)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符合受理條件的,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申請仲裁,當事人可以委託1至2名參加仲裁活動。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天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天。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要以視爲撤回仲裁申請。

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仲裁的優點是,仲裁結果具有公正性,生效的仲裁結果,具有強制執行力。缺點是,仲裁從立案到提交證據再到開庭審理、辯護,是一個較爲複雜的過程。大多數勞動者都不具備提起仲裁的能力和技巧。

四、勞動監察舉報、投訴維權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犯時,怎樣維權?請查收5種維權方式

《勞動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於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有權檢舉和控告。"《勞動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有權制止,並責令改正。"

據此,勞動者發現自己的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或投訴。如果該勞動行政部門執法不當或勞動者對處理結果不服,勞動者可以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但實際中,很多勞動者不知道"舉報"與"投訴"有什麼區別?在自己維權中是用舉報還是投訴,我爲勞動者一一解釋。

舉報是指任何組織或個人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檢舉、揭發、反映勞動保障違法行爲,以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查處的行爲;舉報人一般是與勞動保障違法行爲沒有直接聯繫或利害關係的組織、個人。

投訴是指勞動者反映用人單位侵犯基本人的勞動保障合法權益,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查處的行爲;投訴人應當是勞動保障權益受侵害的勞動者本人。

據此,勞動者維護個人合法權益,一般用投訴方式維權。

投訴舉報的形式

電話投訴舉報、寄送書面材料投訴舉報、當面陳述、網絡問政等。

立案的時效及要求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爲在2年內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行爲,不再予以立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現用人單位可能存在勞動保障違法行爲,需要調查處理的,應當在發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立案。

勞動監察舉報、投訴方式維權成本較低;缺點是:拖延時間可能較長,可能收不了一時之效。

五、信訪維權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犯時,怎樣維權?請查收5種維權方式

勞動者在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還可以通過信訪的方式,向各級工會、婦聯以及政府信訪部門反映。

此種維權方式,與投訴舉報一樣,維權成本較低;缺點是:拖延時間可能較長,可能收不了一時之效。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犯時,怎樣維權?請查收5種維權方式

綜上所述,我國勞動者的維權途徑還是很多的,有通過與對方協商的途徑、有想勞動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的途徑、有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途徑、有想相關的監管部門去進行舉報的途徑,還有想工會等組織採用信件的方式進行舉報等等。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了侵犯,請採用合法的途徑解決問題,在維權中必須保持冷靜剋制,理性維權。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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