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訊(記者 劉浩南 寇家祥)今日(8月13日),新京報記者從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交通運輸局獲悉,該局執法人員李兵私自收取500元“喫飯錢”被舉報後已被辭退,該大隊一位副大隊長及一位中隊長也受到了相應處分。邢臺市綜合執法支隊寧晉縣大隊工作人員李兵在處理該案時,私自收取了“喫飯錢”500元。

原標題:河北執法人員收“喫飯錢”被辭,司機稱爲免加罰私下給的

新京報訊(記者 劉浩南 寇家祥)今日(8月13日),新京報記者從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交通運輸局獲悉,該局執法人員李兵私自收取500元“喫飯錢”被舉報後已被辭退,該大隊一位副大隊長及一位中隊長也受到了相應處分。

8月12日下午,當事中貨車司機馬先生向新京報記者反映,8月7日其駕駛車輛撞了路牌標誌杆後,在相關工作人員的要求下賠付了2000元。8月9日,馬先生取罰款發票時被告知還需要額外繳納壓壞路基的600元,以及運輸撞壞標誌杆的租車費300元。馬先生稱,他以“喫飯錢”爲名義私下裏給該工作人員500元后, 被免於加罰。

8月12日,寧晉縣交通運輸局發佈通報稱,8月7日,一輛貨車行駛至河北邢臺寧晉縣境內時發生單方交通事故,對公路路肩、反光標誌等設施造成損害。邢臺市綜合執法支隊寧晉縣大隊工作人員李兵在處理該案時,私自收取了“喫飯錢”500元。該局作出處理決定:1、責令李兵立刻退回違規收取的費用,並將其辭退。2、給予邢臺市綜合執法支隊寧晉縣大隊副大隊長申利峯全局通報批評處分,扣除三個月績效工資並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給予中隊長蔡永振全局通報批評處分,停職並扣除本人半年績效工資。同時責令二人做出書面檢查並在大隊班子會上做公開檢討。

8月13日上午,寧晉縣交通運輸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涉事工作人員李兵已被辭退,對於是否涉及其他違規行爲,有關部門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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