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市進入寒冬期之後,各大開發商紛紛以價換量,對於降價後所帶來的糾紛事件,也是無可避免的,只能看開發商將採取何種方案措施來調解降價糾紛。

每當房地產價格出現下行,便會隨之出現前期買房的業主“維權”糾紛,這也成爲樓市進入下行週期的信號。面對前期業主因後期房源降價“維權”,房企該何去何從?多名業內人士和律師指出,純因降價索賠、退房毫無法律根據,這類行爲明顯屬於違約;而房企選擇給業主補償,則是企業的自主權利,是企業維護品牌形象、客戶關係的體現。

在經歷了三年的持續上漲後,中國各地樓市逐漸開始下行,今年樓市在持續調控的重壓之下,信貸收緊,市場自9月開始觀望,“金九銀十”似乎消失於樓市之中,廈門、杭州、深圳這些原本房價極度堅挺的城市,也出現了打折、特價。恒大、碧桂園、萬科、融創四大巨頭領銜,帶動了各地樓盤的降價風潮,門萬科白鷺郡啓動降價促銷,推出百餘套89-110平方米特價房,相比之前房源,降價幅度在25%以上。這引發了前期業主的不滿,網傳萬科補償每位業主100萬,涉資1億。

在這場價格博弈之中,作爲行業內知名的房企萬科也無法避免,近日更有廈門萬科的退房方案在坊間流傳,位於廈門的萬科白鷺郡,在降價後迅速給出前期業主兩種解決方案,因取消溫泉入戶,萬科願補償業主20萬元或解除合同,即退房。萬科此舉勢必會在其龍頭效應的發酵至下,給行業帶來不好的示範效應,令降價產生的糾紛更加複雜。

萬科的處理方式並不是個案。泰禾的合肥院子在降價後,老業主可以退房來重新購置促銷房源,但需支付全款;杭州新希望未來海岸同意一期業主退房,不收取任何違約金;長沙湘熙水郡也給出回應,業主可自願退房。

9月份以來市場陷入低迷,各家房企紛紛打折促銷,隨行就市,但令開發商頭疼的或許便是一降價就怕前期業主來“鬧”。從道義上講,降價就鬧明顯不符合契約精神,在房價上漲過程中,購房者並未平分利潤給開發商,房價降了也不應要求開發商退差價。但事實如此,也沒有任何方法來避免,爲了品牌形象在市場中得以保存,只得默默承受。與此同時,這波降價潮以及由此引發的糾紛不會很快過去,還有可能持續。

“房鬧”雖不值得被鼓勵與認可,但想要繼續享受房地產泡沫和暴利的人們,更應該清醒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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