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一煤矿发生瓦斯爆炸致5死3伤!煤矿企业如何自查?看这8个重点!

今天中午11时45分许,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梨园坝煤矿发生瓦斯爆炸

据重庆能源投资集团介绍,发生爆炸的煤矿属于该集团下属的松藻煤电公司。该煤矿为已关闭煤矿,工人在竖井井口进行封闭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

截至15时许,爆炸已导致5人死亡、3人受伤,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仔在继续关注事故原因的同时,也想提醒各煤矿企业☞早在今年七月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就下发通知,重点排查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具体是哪8个突出问题呢?

一起来看看☟

一是采掘接替失调组织生产。

1

矿井开拓、准备、生产和抽采煤量比例失调,造成采区、工作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

2

不按采区设计组织施工或随意修改采区设计,人为将一个采区划分为多个采区,规避“剃头下山”开采和采掘工作面个数限制;

3

相邻区段采煤工作面回采未结束,强行沿空施工下一区段回采巷道;

4

煤层群开采上部煤层期间,未留有足够的稳定时间,强行提前施工近距离下临近煤层回采巷道等。

二是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1

采区主要生产安全系统未形成即组织生产或回采巷道施工;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便施工回采巷道;

2

人为减少回采巷道和掘进期间回风、运输等系统巷道,相临采煤工作面之间共用巷道,掘进工作面之间随意施工联络巷,造成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3

同一条回采巷道人为分多头进行施工或从相邻采区、相邻水平“借道”组织施工;

4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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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辅助通风;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不能满足通风需要等。

三是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

1

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时上传数据;安全监控设备未定期调校、测试;

2

传感器未按规定安设,不能实现报警、断电等功能;甲烷传感器未定期进行调校,未使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进行调校,调校时间不符合规定;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未定期测试,测试程序不符合要求;

3

安全监控设备不具备故障闭锁功能;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等图纸资料不全、不及时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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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要注重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尚未完成升级,原有系统也不能正常运行。

四是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

1

矿井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健全;人为减少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相关巷道工程、钻孔工程,人为缩减瓦斯抽采时间,边掘边抽、边采边抽,甚至不具备条件强行组织采掘施工;

2

瓦斯检查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瓦斯超限没有采取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

3

埋深大于700m的突出煤层或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采用在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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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未查明生产建设;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不落实;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在应力集中区布置2个工作面同时采掘作业等。

五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

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两个关键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内容不符合要求;

2

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不符合矿井实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未建立完善,未保证相关制度措施的有效执行等。

六是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

1

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未制定并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2

停而不整、只排查不治理、假排查假治理,甚至明停暗开,假借隐患整改之名,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之实;

3

停产停工煤矿未经地方政府签字批准,擅自复工复产;

4

存在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甚至人为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故意逃避监管监察执法等。

七是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

1

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

2

新建煤矿不按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未按规定完善相关安全设施;

3

改扩建和技改煤矿边建设边生产,只生产不施工,在改扩建区域内组织生产等。

八是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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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回撤设备的具体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回撤设备等名义违规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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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作面、采区、水平以及全矿井封闭时间不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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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安监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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