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慶一煤礦發生瓦斯爆炸致5死3傷!煤礦企業如何自查?看這8個重點!

今天中午11時45分許,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梨園壩煤礦發生瓦斯爆炸

據重慶能源投資集團介紹,發生爆炸的煤礦屬於該集團下屬的松藻煤電公司。該煤礦爲已關閉煤礦,工人在豎井井口進行封閉作業時發生瓦斯爆炸。

截至15時許,爆炸已導致5人死亡、3人受傷,傷者已被送往醫院救治。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安仔在繼續關注事故原因的同時,也想提醒各煤礦企業☞早在今年七月份,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就下發通知,重點排查以下8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具體是哪8個突出問題呢?

一起來看看☟

一是採掘接替失調組織生產。

1

礦井開拓、準備、生產和抽採煤量比例失調,造成採區、工作面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

2

不按採區設計組織施工或隨意修改採區設計,人爲將一個採區劃分爲多個採區,規避“剃頭下山”開採和採掘工作面個數限制;

3

相鄰區段採煤工作面回採未結束,強行沿空施工下一區段回採巷道;

4

煤層羣開採上部煤層期間,未留有足夠的穩定時間,強行提前施工近距離下臨近煤層回採巷道等。

二是主要生產安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

1

採區主要生產安全系統未形成即組織生產或回採巷道施工;下山採區未形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等生產系統,便施工回採巷道;

2

人爲減少回採巷道和掘進期間迴風、運輸等系統巷道,相臨採煤工作面之間共用巷道,掘進工作面之間隨意施工聯絡巷,造成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

3

同一條回採巷道人爲分多頭進行施工或從相鄰採區、相鄰水平“借道”組織施工;

4

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任一採區、開採容易自燃煤層、低瓦斯礦井開採煤層羣和分層開採採用聯合佈置的採區未設置專用迴風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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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煤工作面採用局部通風機進行輔助通風;風門、風橋、密閉等通風設施不符合標準、不能滿足通風需要等。

三是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

1

安全監控系統不能實時上傳數據;安全監控設備未定期調校、測試;

2

傳感器未按規定安設,不能實現報警、斷電等功能;甲烷傳感器未定期進行調校,未使用空氣氣樣和標準氣樣在設備設置地點進行調校,調校時間不符合規定;甲烷電閉鎖和風電閉鎖功能未定期測試,測試程序不符合要求;

3

安全監控設備不具備故障閉鎖功能;安全監控佈置圖和斷電控制圖等圖紙資料不全、不及時更新等。

4

同時也要注重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期間,新系統尚未完成升級,原有系統也不能正常運行。

四是重大災害治理不到位。

1

礦井瓦斯、水、火、衝擊地壓等災害治理相關機構和人員不健全;人爲減少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治理相關巷道工程、鑽孔工程,人爲縮減瓦斯抽採時間,邊掘邊抽、邊採邊抽,甚至不具備條件強行組織採掘施工;

2

瓦斯檢查制度不完善、不落實,瓦斯超限沒有采取停電撤人、分析原因、停產整改和追究責任等四項措施;

3

埋深大於700m的突出煤層或煤巷條帶位於開採應力集中區,採用在本巷道施工順煤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爲區域防突措施;

4

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井田範圍內採空區、廢棄老窯積水等情況未查明生產建設;開採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綜合預防煤層自然發火措施不落實;開採衝擊地壓煤層在應力集中區佈置2個工作面同時採掘作業等。

五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1

主要負責人和總工程師“兩個關鍵人”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各部門、各崗位責任制內容不符合要求;

2

各項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的內容不符合礦井實際;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覈機制未建立完善,未保證相關制度措施的有效執行等。

六是蓄意違法違規生產建設。

1

責令停產停工整改煤礦未制定並落實整改期間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2

停而不整、只排查不治理、假排查假治理,甚至明停暗開,假借隱患整改之名,行違法違規生產建設之實;

3

停產停工煤礦未經地方政府簽字批准,擅自復工復產;

4

存在假密閉、假數據、假圖紙、假報告,甚至人爲破壞安全監控系統,故意逃避監管監察執法等。

七是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組織施工。

1

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批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設施設計組織施工;

2

新建煤礦不按礦井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未按規定完善相關安全設施;

3

改擴建和技改煤礦邊建設邊生產,只生產不施工,在改擴建區域內組織生產等。

八是列入當年化解過剩產能退出計劃煤礦。

1

未制定回撤設備的具體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以回撤設備等名義違規組織生產;

2

採掘工作面、採區、水平以及全礦井封閉時間不明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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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安監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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