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昌訊 (記者陳璋 通訊員劉瑞芬)日前,記者從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獲悉,某餐館老闆郭某因拒繳燃氣費兩年被該院司法拘留,並對欠款強制執行。10月16日,郭某繳清燃氣費欠款23200.65元后,才被青山湖區法院釋放。該案也是南昌首次對燃氣用戶動用法律手段進行追繳。

2016年5月24日,南昌燃氣集團燃氣稽查隊在日常巡查中查到位於北京東路世紀風情三期沿街的一家餐飲店私接私改燃氣設施,存在有表無戶情況,且燃氣表字數已走到5995立方米。稽查人員當場對燃氣設施進行了封堵,並下達違章通知單。

據介紹,該餐飲店屬於違規掛錶通氣。由於沒有在燃氣集團登記入戶,所以自從通氣後就沒有抄收過燃氣費。5995立方米氣量按照平均氣價3.87立方米/元計算,該店鋪所欠燃氣費總計23200.65元。

在下達違章通知單後的一年多內,燃氣集團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催收,但郭某都以各種理由推辭、拖延。多次催收無果後,2018年1月24日,南昌燃氣集團向青山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勝訴。法院判決郭某於判決書生效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支付南昌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燃氣費23200.65元。

然而,即使面對判決書且在燃氣公司申請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名單後,“老賴”郭某仍置身事外,不繳納欠款。在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文書6個多月後,10月15日,青山湖區法院出動法警,將照常經營餐飲店的郭某司法拘留。10月16日,郭某終於在繳清欠款後被釋放。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