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危险驾驶罪也有共犯:男子明知他人醉酒却借车,车主和驾驶员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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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即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如果酒后自己不开车,却将车借给同样喝了酒的小伙伴来驾驶,结果会如何呢?

近日,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嫌疑人王某强涉嫌酒驾一案时,就发现王某强的朋友王某平明知王某强喝了酒,依然将车借给王某强驾驶。经审查,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王某平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经依法公诉,最终王某强和王某平双双获刑。

2018年2月5日晚19时许,王某强与王某平等人在餐馆聚餐,席间分享了两瓶白酒和几瓶啤酒,酒足饭饱离开时,几人都犯了难。想到回家的路途也不远,王某强与王某平便抱着侥幸心理决定开车回家。车主王某平将自己的车钥匙给了王某强,由王某强驾驶车辆,王某平坐副驾驶。果不其然,酒驾的王某强被设卡盘查的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王某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4.2mg/100ml。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王某强所驾驶的车辆系王某平所借,且王某平明知王某强是酒后驾驶,却没有予以劝阻。经审查,检察官认为王某平系王某强危险驾驶案的共犯,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下,2018年8月,王某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继王某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后,近日,同案犯王某平也因危险驾驶罪被公诉并获刑。

检察官在此提醒车主朋友们,不仅自己不能酒驾,把车钥匙给明知是醉酒的人,让喝酒的人开车,也会成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如果所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还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不要向醉酒的人出借车辆,不要向驾驶员强行劝酒或者指派、胁迫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来源江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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