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發展改革委(局):

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國能綜函新能〔2018〕367號)有關要求,爲全面掌握我省新能源項目進展,請你單位梳理你市(縣)屬地範圍內“十二五”以來推動的光伏發電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一、梳理範圍包括“十二五”以來我委已覈准、備案或下達發電規模指標,以及各市縣在權限內備案的光伏發電項目。

二、對於已備案或下達發電規模指標且未開工的項目,需說明項目未開工建設原因,並出具是否繼續支持建設的意見。對於繼續支持建設的項目,需明確開工建設時間以及投產併網時間,開工建設時間最遲不晚於項目備案有效期一年的時間。對於未能在承諾日期內開工、投產或未出具承諾的項目,其發電規模指標將自動作廢。

三、填報各項目信息時請同時明確是否需要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

四、請按附件格式填報《“十二五”以來光伏發電項目信息表》。有關紙質材料請於2018年10月19日前報送我委,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

附件:“十二五”以來光伏發電項目信息表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0月12日

(聯繫人:楊鎮銘,聯繫方式:65342589、18808979792)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南方能監局海南業務辦,海南電網公司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0月1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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