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自成军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加强队伍的革命纪律,并严格贯彻执行,这是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

作为解放军的前身,红军刚成立时,队伍成员主要以农民为主,革命性、组织性和纪律性都不很强。1927年9月,毛主席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在三湾时,正是当地红薯收获季节。在初次助民劳动中,有的官兵因为饥渴难耐,就吃了当地老乡的红薯,老乡对此很有意见,将情况反映给部队长官。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给部队规定了不拿老百姓一块红薯的纪律。

解放战争时期,毛主席又起草了《双十训令》(也被称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它成为全军的统一纪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偿、不损坏庄稼”等内容都是人民军队优良纪律的印证。

不仅对本国百姓如此,对待外国或敌对国家的老百姓,解放军也能保持优良的纪律性。1979的对越反击战时,解放军在出境前,就制定了严格的出国作战纪律,奖惩分明。虽然后来因为出境作战的特殊性,这些纪律并没有得到百分之百的执行,比如有些战士、民兵民工会开枪打死越方群众的耕牛、生猪和家禽;有些战士会吃越方群众的甘蔗,但这些只是个例,多数出国部队的纪律性还是良好的。

但是,越军却利用解放军这种优待百姓的政策,来攻击解放军。越军利用解放军把老百姓当作“鱼水关系”的弱点,对解放军实施潜规则,将许多战士、民兵、特工混杂在越南老百姓的队伍中间,不时地近距离的对解放军打冷枪或投手榴弹,造成我军伤亡。

一名越战老兵曾回忆:“我们护送越南老百姓转移到安全地域时,有两个越南女兵穿着便服混进老百姓中间,在行进中向我们部队扔手榴弹,造成许多战士伤亡。”

不得不说,这两位越南女兵利用解放军优待百姓的政策,来杀伤解放军的行为令人不齿。而后来,这两名越南女兵的结局也并不美好,她们在一个暗堡旁再次与解放军狭路相逢,因不敌解放军而躲入暗堡,负隅顽抗,后来被解放军某连喷火班战士用喷火器烧成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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