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日報烏魯木齊3月21日訊(記者 蘭玲玲 實習記者 馬雪嬌)農工合作社是兵團深化團場綜合配套改革,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內容。近日,《兵團關於大力促進和規範農工合作社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將進一步引導、促進農工合作社規範發展。

《意見》提出,要深入貫徹落實兵團黨委深化團場綜合配套改革部署要求,以構建兵團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爲主線,規範農工合作社的組建和運行,保護農工合作社及其社員的合法權益,使之成爲引領農工參與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濟組織。兵團出臺一系列有力舉措,計劃利用5年時間,成立規範化農工合作社1000家以上,兵團八成以上的農工參與合作社生產經營,合作社主要產品的生產經營環節基本實現統一服務,合作社社員收入比當地非合作社社員提高20%以上。

爲此,兵團將開展農工合作社示範社創建活動,制定示範社評定和監測管理辦法,使其規範內部管理、完善利益機制、豐富合作內容,發揮可看、可學、可推廣的示範作用。自今年起,對經考覈合格的國家級和兵團級示範合作社、依法登記註冊並規範運行一年以上的農工合作社擇優進行獎勵。

培育發展農工合作社聯合社,引導支持合作社實行橫向聯合,組建行業聯合社和跨區域的合作社聯合社,共同開拓市場,延伸產業鏈,形成各具特色的產業帶、產業羣,真正起到帶動一方經濟的引領作用。

提升農工合作社經營服務能力,引導農工合作社開展技術指導、技能培訓、生產資料採購、產品銷售等統一服務,帶動農工統一經營;鼓勵採用農工合作社形式開展涉農用水合作,有條件的農工合作社承擔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引導農工合作社開展專業化灌溉排水、供水、水利技術和信息服務等涉農用水業務。

鼓勵引導農工合作社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控制體系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推進農工合作社與超市、農產品批發市場、企業、學校、餐飲集團等對接;支持農工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貯藏、運輸等經營實體。

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自今年起,兵團財政每年應安排資金專項用於支持農工合作社發展,重點支持農工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等服務,對貧困團場和少數民族聚居團場的農工合作社給予優先扶助;採取直接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定向委託、先建後補、以獎代補和示範獎勵等方式支持合作社發展。

作者單位:兵團日報

編輯:小陳

來源:合信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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