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不查是失职、处分执行不到位也是失职。”今年以来,永济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一手抓案件查办,一手抓执纪监督,以执纪监督常态化推动案件查处成效的最大化,确保党纪政务处分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一体推进打通“三不”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检查。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全方位、对账式、拉网式”执纪监督检查,制定“七查七看”监督检查细则,即一查处分宣布,看会议记录;二查材料归档,看人事档案;三查年度考核,看个人年度考核表;四查工资调整,看工资登记表;五查奖金绩效,看奖励绩效发放表;六查评优晋级,看组织人事信息;七查处分建议执行,看实际工作岗位。以专项检查推动自查自纠,对今年发现的18个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聚焦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机制。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把好纪律处分执行的宣布归档、纪律处分在工资绩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的影响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承诺制、处分内容告知制、处分执行台账制以及评先评优审核机制,近三年来共对拟提拔、评先评优等方面等人员审核600余次。注重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起纪委、组织、人事、财政、所在单位的“执纪直通车”,形成五个单位部门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同时,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后的职责划分,研究制定《永济市关于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试行办法》,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移交监督检查室,进一步发挥“前台”日常监督优势,进一步激活“不敢腐”的惩戒功能,健全“不能腐”的纠错功能,拓展“不想腐”的教化功能。(永济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赵欣、主编:秦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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